首届“新华杯”摄影艺术季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7日
自南宋以来,法华牡丹便在法华镇绽放,历经千年传承,法华牡丹嫁接技艺已成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长宁区新华路街道“法华牡丹”嘉年华的文化根脉与精神象征。
2026年,第二十一届“法华牡丹”嘉年华如约而至。为进一步丰富文旅融合内涵,拓展牡丹文化的传播维度,首届“新华杯”摄影大赛特以“牡丹”为主题,公开征集优秀摄影作品。诚邀您以光影为笔、以镜头为媒,定格牡丹芳华,记录城市与花共生的温暖瞬间,共同书写“遇见新华 遇见幸福”的时代影像。
一、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2026年4月16日 – 2026年5月17日
二、征集对象
所有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不限年龄、职业、地域。
三、征集内容
以法华牡丹为主要拍摄对象,重点展现其品种特色、文化底蕴与绽放之美;可拍摄其他品类牡丹,全方位呈现牡丹文化的多元魅力;鼓励融入新华街景(如街道、建筑、人文环境等),体现“花与城相映”的独特风貌。
推荐拍摄地点(不限于以下):
交通大学长宁校区法华牡丹非遗基地、闵行校区牡丹园、中山公园、天山公园等。
四、投稿要求
1.拍摄内容:以法华牡丹为主要拍摄对象,重点展现其品种特色、文化底蕴与绽放之美;可拍摄其他品类牡丹,全方位呈现牡丹文化的多元魅力;鼓励融入新华街景(如街道、建筑、人文环境等),体现“花与城相映”的独特风貌。
2.原创要求: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在国内其他摄影大赛中获奖,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严禁使用AI人工智能生成影像。
3.画质标准:只收JPG格式电子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限2~5MB。
4.数据规范:照片必须保留原始拍摄数据(EXIF)。
5.后期限制:仅允许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进行添加、删除、合成等改变事实的后期处理。
6.投稿渠道:
o官方平台:请登录大赛指定官方平台首页,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个人及作品信息,并完成作品上传。
o移动端投稿:可通过扫描官方宣传海报、相关媒体公众号发布的二维码进入移动投稿通道进行提交。
投稿链接:https://crm.hdcm00.cn/161/?art=JP7Bm8y&tab=1(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稿通道)
7.图片说明: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简明的说明(含时间、地点、画面描述及必要背景),组照须含总说明及分说明。
五、评选方式
评选综合大众投票与专业评审结果,分为两个阶段:
大众投票阶段:2026年5月17日 – 2026年7月31日
通过官方平台对投稿作品进行网络投票,人气作品将获得入围资格。
专业评审阶段:2026年8月
由摄影界专家、文化学者、媒体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从主题契合度、艺术表现力、技术质量、真实性等维度综合评定最终奖项。
获奖名单将于2026年9月在官方平台公示,2026年10月举办颁奖典礼暨摄影展。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综合大众投票与专业评选结果产生 :
一等奖:1名,稿酬1000元。
二等奖:3名,稿酬800元。
三等奖:5名,稿酬500元。
入选奖 :40名,稿酬200元。
注: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得等级奖,若多幅作品获奖,仅取最高等级奖项。
七、特别说明
1.版权授权:获奖作者授权主办方及其关联方、授权人永久、免费、非独家行使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修改权、改编权、汇编权及衍生作品制作权等权利。
2.转授权利:主办方有权授权各指导单位、支持单位、官方新媒体平台及合作媒体在活动宣传推广中免费使用作品。
3.法律责任: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且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凡因违反规定导致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资格取消:对于妨害公序良俗、误导公众认知或不符合投稿标准的摄影作品,主办方有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与及获奖资格。
5.文件调取:入选作者须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交照片原始电子文件以供展览制作,未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细则的权利。
指导单位: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长宁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摄影家协会
二程书院
支持单位:
上海市长宁文化艺术中心
千年牡丹,百年交大,光影相约,幸福新华。
我们期待您的镜头,让法华牡丹的每一次绽放,都成为这座城市最美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