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支监狱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在长宁成立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8日

 

615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与上海市北新泾监狱作为本市推进监狱法律援助工作首家试点单位,举行了法律援助协议签订仪式后,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狱法律援助工作机制,722日,在长宁区举行了上海首支监狱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成立仪式。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程家荣;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玲;北新泾监狱副监狱长张志华等领导出席成立仪式。仪式结束后,程家荣副主任就监狱法律援助的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为志愿团律师开展了专题培训。

监狱法律援助工作项目是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去年下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对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探索扩大法律救济社会覆盖面,依法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长宁继法律援助进法院、进看守所之后,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范围的又一项全新工作举措。

本次成立的监狱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是根据本市监狱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总体方案和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北新泾监狱签订的《开展监狱法律援助工作协议》相关约定,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素质好、专业强、业务精、具备3年以上办案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等准入条件,择优遴选资深援助律师所组建的区监狱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为有序推进法律援助进监狱工作,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每季度定期组织援助律师进驻监狱为在押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开展法律政策讲座;主动接收监狱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在押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协助参与在押服刑人员法治教育活动,配合监狱部门做好在押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

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不断健全完善监狱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探索有效方法,形成具有长宁特色的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做法与项目品牌,为加快推进本市监狱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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