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3月23日下午,区司法局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邀请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金钊授课。区司法局局长、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谢定出席并讲话。
机关各科室(处)、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政法干部、长宁公证处班子成员、下派矫正民警、律师事务所和司法鉴定机构代表共计216人参加会议。
专题培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背景、核心要点、理论体系以及法治中国概念,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分析和详细解读。培训内容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支撑。
张谢定同志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忠诚履职担当。要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社会属性、牢牢把握政法队伍的人民属性要求,将教育整顿作为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提升政治能力的有效途径、增强政治自觉的强大动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严把教育质量,体现整顿成效。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压实责任、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抓好整顿。从六大顽瘴痼疾抓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新气象、新风貌、新业绩。
三是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打造政法铁军。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时刻盯紧“不放心的人”,管住“不放心的物”、处置“不放心的事”,经历“不放心的节点”,带好“放心的队伍”,永葆政法铁军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