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乱象”煞风景!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美好的城市街面秩序不止城管在“奔跑”,更需要全民的积极参与。长宁城管执法部门聚焦影响街面环境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普法宣传、实地检查、“非现场执法”等手段,引导商户自觉维护门前秩序,与市民携手共建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仙霞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新路径,将城管执法力量系统融入网格党建体系,推动新兴领域党建与城市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10月15日上午,执法队联合市容管理部门成立网格工作组,针对沿街商户跨门经营现象开展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依法执法与文明引导相结合,通过耐心讲解法规、主动指导规范,以有温度、有力度的工作方式,赢得了商户的理解与配合。
本次联合整治共规范跨门经营商户20余家,教育劝导30余人次,网格片区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党建引领下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成效初显。
虹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街道管理办、市容、物业等多部门,针对安顺路、长顺路、虹桥路等跨门经营、占道堆物多发路段开展集中整治。
整治前期,执法人员以宣传引导为主,督促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推动问题自行整改。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持续开展教育提醒,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回潮。在后续“回头看”检查中,对少数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商户,执法人员依法予以警告或行政处罚。本次行动共整治占道经营9处、跨门营业2处,有效提升了片区整体街面秩序。
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市容管理基础,新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期有序推进了辖区内《街面秩序管理工作告知承诺书》的发放与签订工作。
执法队员逐户上门,与商户面对面沟通,详细讲解关于超出门窗经营、杜绝“五乱”现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等具体法规要求,并明确告知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其门前责任区进行常态化非现场巡查。通过此举,进一步督促商户自觉履行市容环境责任,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街区环境。
紫云路早高峰期间屡遭居民投诉,大量快递包裹占用人行道,不仅严重影响通勤效率,也因道路紧邻幼儿园,迫使家长与学生冒险行走于机动车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天山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诉后,通过实地蹲守迅速锁定问题症结:4家快递公司随意堆放货物,导致约30米长的人行道成为“马路堆场”。执法队员现场责令立即清理,迅速恢复道路畅通。事后,执法队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对涉事企业负责人开展普法教育,压实市容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主动跨前协调,推动多家快递企业试行“共享站点”模式,将包裹集中转移至周边条件适宜的指定场所。此举既回应了企业临时堆放的实际需求,也从根源上解决了占道乱象,实现长效管理。
普法链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第二款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款 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