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2日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的关键之年。长宁区城管执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动力,提升精管善治水平,筑牢城市安全底线,为长宁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执法保障。根据《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专项执法,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聚焦违法建筑、建筑工地、住宅小区、街面环境、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抓好落实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城管执法部门共办结行政执法案件886件,处罚金额144.6万余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528件,处罚金额4.6万余元;普通程序案件358件,处罚金额140万余元。

1. 深化违建治理,实现动态清零与源头防控。截至目前,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65处、62897.81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建226处、62301.03平方米,拆除新增违建39处、596.78平方米,在全市率先完成市拆违专办下达的6万平方米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03.84%,并保持新增违建零增长。同步深化别墅及低层高档住宅小区“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国土资源部数据库内22处点位整治任务,再度于全市率先收官。有序推进分类处置,通过补证和政策销项1012处、13938.74平方米。

2. 强化工地执法,精准破解扬尘噪声难题。聚焦辖区65个在建工地及工程项目,以遏制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为重点目标,扎实推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执法,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行动期间,综合运用分级分类检查、视频巡查、投诉处置等手段,重点围绕影响文明施工、扬尘污染与施工噪声污染三类违法行为强化监管,同步开展普法宣传与问题整改。对符合“诉转案”条件的线索依法转办,强化投诉集中点位执法履责。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分级分类执法检查272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3起,处罚金额9.5万元。

3. 整治小区秩序,靶向发力化解民生痛点。围绕住宅小区治理难点,对照市局5大类50个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及市民投诉线索,聚焦违法搭建、违规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绿毁绿、生活垃圾不规范分类等重点问题,推进专项执法。一是保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高压执法态势,依托物业协同机制,加强对电池违规携带、私拉电线、占用公共部位充电等行为的检查、劝阻与执法。二是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执法。对源头不分类行为“应立尽立”,创新应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提示告知单》,压实源头分类责任。三是将加梯工程文明施工纳入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施工违规行为,保障小区环境与安全。截至目前,共查处住宅小区各类违法行为390余起,处罚金额12.4万元;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覆盖1953个小区、52265栋楼栋,查处违规行为128起,处罚金额7350元;累计开具《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提示告知单》65份。

4. 优化街面管控,推行“销项式”精准治理。紧扣市局工作部署,聚焦市容环境薄弱点位、重复投诉点位及新业态商户,完成多轮次街面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诉转案”机制,重点查处市容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等违法行为。针对市局下发的8个薄弱点位和15个重复投诉点位,实施“销项式”治理,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对新业态商户探索“触发式”涉企检查,提升监管精准度与规范性。截至目前,共查处街面环境领域违法行为450余起,处罚金额10.4万元。自4月中旬起,完成沿街经营单位信息初核49家,触发式执法检查16家;全面完成2025年违法户外广告、招牌、走字屏等22处点位的整治拆除任务。

5. 坚守生态底线,攻坚环保领域执法监管。围绕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与专项治理,聚焦市民关切,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一是落实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工作机制,依托系统对产生、消纳场所全覆盖执法,并结合“城管进社区”,强化对装修垃圾处置清运的常态监管,严守“渣土不出上海、装修垃圾不出长宁”底线。二是攻坚餐饮油烟重复投诉。对重点区域及重复点位开展执法,对油烟污染严重、反复扰民的占道夜排档、烧烤摊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提升治理实效。三是深化滨水空间协同共治。坚持党建引领,联合管理部门定期巡查“一江一河”,严查向河道倾倒垃圾、擅自搭建及违规排污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218起,处罚金额7.3万元。

(二)优化监管服务,增强惠企便民实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我区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我局立足职能分工,聚焦执法监管方式创新,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执法效能与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1. 规范涉企检查,推行“检查码”透明监管。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检查码”制度,刚性执行“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实现涉企检查标准化、透明化。根据市城管执法局与区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职责范围内检查事项,全年有序开展“计划式”涉企行政检查265次、“触发式”涉企行政检查20次,确保检查工作规范、高效。

2. 加强部门联动,提升跨领域综合监管效能。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重点行业领域(事项)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精神,对全市91项综合监管重点事项中涉及城管执法的21大项31小项,积极履行部门职责。通过参与跨部门联合监管,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闭环,有效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年内累计参与跨部门联合涉企检查695次。

3. 实施分级分类,实现精准化差异化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不同风险等级,科学设定差异化的检查频次与抽查比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全年开展街面商户分级分类检查16次,建设工地分级分类检查256次,实现精准化、差异化监管目标。

4. 拓展非现场执法,提升效能与减少扰民。积极拓展“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与领域,在提升执法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简化流程、快速处理,降低执法活动对经营的影响。常态化运用非现场手段监管渣土车密闭等市容问题,全年处理区城运中心推送工单8件。重点推进沿街商户非现场执法告知承诺书签订工作,目前已有2365家商户签订承诺书,并据此查处街面秩序类非现场执法案件20件。

(三)严格规范执法,筑牢依法行政基础

1. 严格案卷评查,构建常态化质量管控机制。严格执行案卷评查制度,构建“市局季度评、区局月度评、中队互相评”的常态化评查机制。依托网上办案系统,截至目前,本年度月度抽查案卷比例提升至42%(市局要求10%),实现中队全覆盖,全年累计评查案卷141件。针对发现的立案超期、证据收集、文书规范等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同步建立案卷质量月度讲评会制度,发布执法提示,评选“十大优秀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交流,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在市局评查中位居前列。

2.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公正透明。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全面及时公开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并监督执法人员身份公示、权利义务告知等环节规范执行,全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89件,公示率100%。二是深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视音频记录规范,覆盖采集、保存、管理全流程,全年抽查140余案件的全部视音频记录,纠正记录要素不全、环节缺失等问题,实现执法过程全程可回溯。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重大法核案件每月必查、每案必评,全年评审重大法制审核案件44件。坚持季度召开街镇司法所案件讨论会,凝聚审核共识,提升案件质量。

3. 强化案件审核监督,筑牢案件质量防线。加强对直属中队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规范指导与审核,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针对执法难点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及时传达市局工作提示,修订完善法制工作指南。跟进调查和督办执法案件11起,督促责任中队落实整改,以监督促规范,切实规范基层执法行为。

4. 构建分层培训体系,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紧扣执法专业需求,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举办年度全员培训,组织月度科队培训,开展季度司法联动交流以及管执联合培训,参加市局“每月讲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60+24”学时学分制度。开设全系统党建引领“多格合一”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班、街镇分管领导及队长培训班,提升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创新“以赛促学”形式,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大练兵”活动。

5. 加强复议诉讼指导,有效防控执法风险。构建全方位复议诉讼指导体系,有效降低纠错率与败诉率。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咨询机制,全年开展咨询15次。对涉复议诉讼案件实行“一案一策”精准指导,为基层中队提供案件分析、法律依据及应对策略支持。2025年,全区城管系统涉复议案件22件,无一件纠错。同时,健全法律顾问咨询、重大案件讨论机制,编撰优秀案例汇编,以制度保障与案例示范双驱动,提升整体应对能力。

6.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紧扣“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及“7·15城管公众开放日”品牌活动,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深入社区、企业、工地,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专题讲座、资料发放等方式,精准解读《住房租赁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法规。创新打造的系列舞台剧《方寸之间》获评全市系统“优秀普法品牌”,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不足之处:执法监督力度不足,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有待加强。

随着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就各街镇综合执法队立案查处的案件,市城管执法局启动了不规范案件的专项核查工作。通过系统后台数据提取,对办案程序不规范的案件进行筛查,特别是针对立案超期、结案超期、办案超期的“三超期”案件,以及随意案件调查终结、随意结案的“两随意”案件,开展专项督查。截止目前,涉及辖区3个街镇,进行约谈8次,涉及各街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人及承办人员共计17人次。

查找原因:存在经验主义路径依赖倾向,未能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储备。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于2024年11月25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进行修订、《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多部涉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年来,伴随着执法事项的划转、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内容和条款都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但基层执法队员经常忙于街镇日常工作,对于法律法规调整的情况并不熟悉,怠于更新学习。执法办案系统经过多年的磨合,操作流程已经形成固化模式,特别是程序环节,过度依赖系统提供的公式化信息,对于自身业务知识储备缺乏敏感性,导致多个同类型不规范操作重复出现,应及时引起重视。

整改措施:强化典型示范与监督问责,提升依法行政自觉性。

一是充分利用街镇分管领导季度会议,对市局今年来通过系统抽查发现的不规范案件进行分析释理,与各街镇分管领导统一思想;二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日常培训工作,完善队伍内部业务培训机制,充分发挥抽查案例的典型功能,以案为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三是提升队伍三级督察工作力度,健全队伍内部监督体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与技术公司保持沟通联系,避免将问题遗留在办案系统。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全系统普法的首要学习任务。领导班子带头学法释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专题学习2次。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将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通过完善后台管理系统,制作全过程记录规范视频等方式,加大全过程记录检查力度,提升全过程记录的规范性;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加大对街镇中队重大法核案件的指导监督。

三是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3起,其中1起已被区复议局驳回申请。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年度旁听活动,邀请法官用真实案例为执法队员说案释法,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行政诉讼“三合一”制度。落实单位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制度,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重大法治活动、法律咨询等共6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对本年度有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的街镇,结合市局每月发布的不规范案件名单目录,分批约谈街镇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队负责人,面对面沟通,直视问题核心,提升街镇法治建设的指导监督力度。鼓励基层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本区城管执法系统现共有12名在岗公职律师。

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执法实践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清单,并在官方网站及时同步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化城管普法宣传活动,创新编排各类普法作品。局主要负责人参加“7.15公众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点普法活动,指导长宁城管普法品牌系列情景剧1部,审核把关“以案释法”案例20余篇。

四、本单位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监管与服务模式,增强基层治理与营商保障。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为区域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城管进社区”工作,结合市局部署及《城管进社区工作指引》,完善社区工作室运行机制,夯实“线上+线下”双轨服务功能,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服务前移,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

(二)保障执法事权平稳承接,明晰权责边界与履职规范。围绕108项行政执法事项回收至区局的工作部署,全面梳理执法流程,强化能力保障,完善配套机制。健全诉件处置分工与线索移送机制,厘清属地管理职责与区局执法边界,统筹“管执分离”与“管执联动”关系,建立规范的线索移送与案件转办流程。加强与区城运中心及相关街镇对接,按照12345市民热线处置要求,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处置业务能力,确保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实效”,切实提升市民满意度和执法效能。

(三)构建管执联动新格局,提升跨领域综合治理效率。针对燃气、水务等新增执法事项及街镇回收事项,强化与绿化市容、房管、建管、生态环境等管理部门的协同对接。一是构建管执联动“大机制”,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二是聚焦区级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专项“小机制”,推动具体问题高效解决;三是完善执法建议书制发与反馈机制,依托基层执法实践,系统梳理前端管理问题,形成常态化建议流程,实现管理与执法的良性互动。

(四)发挥案卷评查导向作用,强化质量评估与结果运用。围绕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案卷评查力度,优化评查机制。在现有评查工作基础上,重点完善案卷评查标准,特别是增加对燃气执法、回收事项等新增或重点领域案件的评查比重与细化要求。持续优化“随机抽查+交叉互评”模式,推动各评查单元就常见执法问题、证据收集要点、法律适用难点等进行实时交流与互鉴,通过交叉互评促进评查视角多元化,通过讨论交流提升评查结论的精准度与实用性。强化评查结果的实际运用,建立评查发现问题向培训、指导、考察环节的反馈传导机制,将评查结果作为改进执法办案、优化工作流程的重要依据。

(五)筑牢“三项制度”执行刚性,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公正。聚焦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核心制度,推动制度落实全面深入。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着力完善公示内容与渠道,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在市局指定平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重点规范执法视音频记录的采集、存储、管理和调阅使用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严格落实市局相关要求,确保审核范围明确、审核程序严谨、审核责任到位,实现应审尽审,严把执法决定合法关。同时,继续推动基层中队法制员队伍建设,为其履行审核职责提供必要支持,夯实“三项制度”落地基础。

(六)完善法制培训与指导体系,赋能一线执法实践。整合案例指导、业务培训、沟通协调等多种手段,为一线执法提供更精准、有力的法制支撑。拓宽案例指导的覆盖面与针对性,启动全领域疑难案件的系统归集与研判工作,为基层处理复杂案件提供操作指引。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指导,特别是针对燃气执法、回收事项等,加强研判,编订相关工作指南或执法要点,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与规范性。创新法制业务培训模式,制定并实施全年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坚持分类分层原则。在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探索更具个性化的培训方式,积极拓展与相关管理部门的联合培训思路。通过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讲评会,及时解读办案业务口径,强化法制干部的经验交流和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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