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9-08-06 00:00:00 访问次数: 字号:[ ]



 8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区第二十六批生态环境问题4件(见附表)。截至8月16日,第二十六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已全部反馈,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6  201 9  8  16 日更新)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X2SH201908050025

长宁区程家桥街道程家桥路114号,季家传统牛肉汤,无证经营,燃烧煤炭,异味扰民。

长宁区

大气

经长宁区市场监管局8月6日现场核查,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为“上海市长宁区黄智勇小吃店”,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05600387206,成立于2019年6月24日并于2019年8月5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Y23101050046267,经营项目为糕点类食品制售(蒸煮类糕点)、自制饮品制售,现场未发现使用燃煤的情况。

不属实


    今后,区市场监管局将对食品经营者加强日常检查,督促、指导其在行政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2

D2SH201908050011

长宁区张虹路125弄小区中央约5—6亩空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且周边挖了多条沟,孳生蚊虫、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

长宁区

其他污染

所反映的张虹路125弄为海申花园小区,开发商为上海枫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空地为公建配套用地,规划为小学,用地面积约7800平方米,由于开发商股东间的法律纠纷,故导致该空地多年未开发。该空地四周有围墙与小区隔离,大门常年封闭,由开发商派专人看管。
    由于该地块常年未开发,且存在违法搭建,加之看管的人员在地块内栽种蔬菜,导致环境脏乱。经虹桥镇与开发商多次交涉,今年3月1日,由镇联动执法办牵头,联合城管中队、镇规建办、虹桥派出所、居委及物业,对该空地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整治,拆除了空地上的违法搭建,用推土机清理了无主垃圾与私自种植的蔬菜。因开发商疏于管理,该地块未设置排水沟和管道,为防止雨季积水满溢影响小区居民,在对该地块的整改中,虹桥镇开挖了若干排水沟便于雨天排水,明确要求该地块管理人员雨后加强清理。整治后,镇城管、拆违等部门又约谈开发商,要求其认真履行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在未开发期间,确保该地块环境整洁有序。
    8月6日,闵行区虹桥镇接到督查件后镇规建办、拆违办、社事办、城管中心等职能部门即刻赴现场核查,该空地自3月整治以来,近半年时间又生长了诸多杂草,现场堆放了部分废弃建筑周转材料,开发商派驻的管理人员未能做到及时清理排水沟,导致有部分积水,滋生了蚊虫。

基本属实

1、闵行区虹桥镇于8月8日进场对该空地进行整治,除蚊虫及四害、修剪杂草、并清理场地,计划在一周内完成整治工作。
2、虹桥镇将再次约谈开发商,确保整改取得长效。
3、后续镇相关职能部门、居委将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发现问题将及时联系开发商,并督促开发商做好地块的维护工作。

3

D2SH201908050010

长宁区华阳街道江苏北路125号(上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旁经常停放一辆面包车(车牌号:沪B-DM380),出售活鸡活鸭,并将鸡鸭存放在附近弄堂内的动迁房里,并在里面宰杀鸡鸭,噪音扰民,每天早间4—9点营业,鸡的粪便和宰杀垃圾长期堆放,导致附近环境脏乱,异味扰民,且该问题长年反复。

长宁区

噪音,大气

经华阳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8月6日现场联合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8月6日14点由华阳街道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处进行联合整治,共处置活禽鸡12羽,鸽子6羽,华阳街道将继续牵头加强监管。                                           

4

X2SH201908050011

长宁区水城南路268号古北家乐福北侧一层商铺的继光香香鸡,油烟未按规定排放。该店营业执照注册信息为:上海宏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水城南路268号第38商铺。

长宁区

大气

经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于8月5日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餐饮店位于水城南路268号家乐福内第38商铺“上海宏智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气,通过该店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接入家乐福古北店总管后高空排放,有设备维保和清洗台账。

部分属实

1、根据区环境监察支队8月5日现场核查情况,区环境监测站8月7日对“上海宏智餐饮有限公司”油烟排放浓度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NXF19066)认定:“上海宏智餐饮有限公司”按(DB31/844-2014)《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餐饮油烟基准风量的排放浓度符合标准。

2、区生态环境局将要求该店加强管道维护保养,杜绝油烟泄露情况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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