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9-08-07 00:00:00 访问次数: 字号:[ ]


 8月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区第二十七批生态环境问题6件(见附表)。817日,二十七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已全部反馈,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7    201 9  8  17 更新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D2SH201908060029

长宁区新华街道淮海西路288弄,港华医院的医疗废弃物储存在淮海西路288弄1-3号地下室的专门仓库内,该仓库门上无任何标志,地下室原来为居民的地下自行车库。医疗废弃物转运时与居民路线

(续上表)

相同,会产生环境污染。投诉人质疑该医疗废弃物设置点是否合规,希望将仓库搬离地下室。

长宁区

其他污染

经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8月7日现场核查,上海港华医院医疗位于淮海西路282号,是淮海花园小区的裙房。医疗废弃物暂存点位于医院地下一层,该处设有两重门两道锁,不与居民区混用。医院废弃物暂存点门上设置警示标识、医疗废弃物环保处置标识。院内医疗废弃物按要求分类后,每天按规定时间、路线收集后收集在医院废弃物暂存点。港华医院与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签署合同,每周三、六由该公司上门回收医疗废弃物,联单填写交接和医疗废弃物登记台账正常,回收企业车辆上门时通过淮海花园小区大门进出。

部分属实

    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院库房门口保持整洁,尽可能调整回收车辆进出时间,不影响小区居民的出行。

2

X2SH201908060030

长宁区世纪之春花园小区西北角,门牌地址为协和路784-794号,房产权属于上海谢朱实业有限公司,原建设时环保部门规定只能开设一个餐饮单位,并且核定了油烟排放总量。目前该处核发了8个餐饮单位营业执照,造成油烟、噪声严重扰民。希望恢复原环评报告核定的污染因子总量。

长宁区

大气,噪音

经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于8月7日现场核查,协和路784-794号的餐饮单位有8家。

1、地址协和路784号为上海市长宁区小鲁面馆(店招:红烧牛肉面),经营范围为糕点类食品制售(蒸煮类糕点)。

2、地址784-1号为上海市长宁区老方餐厅(店招:小天鹅麻辣烫),经营范围为糕点类食品制售(蒸煮类糕点)。

3、地址786号为上海市长宁区伊鼎餐厅(店招:曼苏尔牛肉面),经营范围为糕点类食品制售(蒸煮类糕点)。

4、地址788号为上海施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美食城),经营范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5、地址788号201室为上海佳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店招:樱之小屋),经营范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6、地址788号202室为原创食集美食城,现已关门停业。

7、地址792号为上海市长宁区凝添餐厅(店招:张雷小吃),经营范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8、地址794号为上海市长宁区老王水饺店(店招:山东特色水饺),经营范围为糕点类食品制售(蒸煮类糕点)。

    上述地址中协和路784号、784-1号、786号、794号均为糕点类食品制售,经营过程不产生油烟;788号201室上海佳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店招:樱之小屋)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788号、792号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部分属实

    根据区环境监察支队8月7日现场核查情况,区环境监测站8月9日对“凝添餐厅”油烟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NXF19072 )认定:“凝添餐厅”按(DB31/844-2014)《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餐饮油烟基准风量的排放浓度符合标准。“上海市施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待监测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上海佳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已立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该片区餐饮企业的后督查及日常监督管理。
 

3

X2SH201908060029

长宁区武夷路71号港式茶餐厅(上海千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油烟扰民,要求复核餐厅的合法性。

长宁区

大气

经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8月7日现场核实,武夷路71号“上海千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该店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朝武夷路方向排放,设施运转正常。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931010500000214。

部分属实

    根据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8月7日现场核查情况,区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餐厅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要求该餐饮企业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维保工作。

4

X2SH201908060031

长宁区愚园路1077号,弗兰克牛排馆、the cannery西餐馆、愚园路1088号愚园集市、stone brewing,油烟异味扰民。愚园路1112弄4号旁过道内装有12台空调,产生噪音扰民。

长宁区

大气,噪音

经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8月7日现场核实:

1、弗兰科牛排馆位于愚园路1095号、1107号3幢,营业执照名称为“上海美弗餐饮有限公司”,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厨房油烟经一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建筑物内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设施正常运转。                             
2、THE CANNERY位于愚园路1107号9幢106-110室,营业执照名称为“上海开瑞葆餐饮有限公司”,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厨房油烟经一套除异味油烟净化一体机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升至六楼顶朝南高空排放,设施运转正常。                         3、愚园公共市集位于愚园路1088弄48号2幢,市集共有三家饮食店,分别为弄堂老面馆、耳光馄饨和山东水饺。三家店证照齐全。厨房油烟汇总后经一套光解氧除异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二楼平台朝愚园路方向高空排放,设施运转正常。

4、STONE BREWIN位于愚园路1107号1号楼102、103、105室,营业执照名称为“巨石(上海)啤酒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主要经营啤酒吧。厨房油烟经一台光解氧油烟异味净化设备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升至六楼顶朝东高空排放,设备正常运转。

5、群众反映的愚园路1112弄4号旁过道内有9台空调外机(1匹5台,3匹1台,5匹3台),为愚园路公共市集各商铺安装使用,符合《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现场无噪音。

部分属实

1、根据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8月7日现场核查情况,长宁环境监测站于7月19日对“上海美弗餐饮有限公司”、“上海开瑞葆餐饮有限公司”分别进行油烟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NXF19041、CNXF19044)认定,两家餐饮公司按(DB31/844-2014)《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餐饮油烟基准风量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标准。

2、区生态环境局要求餐饮企业做好环保设施的定期清洗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区生态环境局将加强该路段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总体改造于2019年12月底完成( 目前,山鑫阳光城现小区内雨污混接改造已完成)。

5

X2SH201908060009

长宁区新渔东路295-1号最西端商铺MOTOYA超范围经营(核准经营为糕点类),特色菜为炸鸡、烤鸡翅,2016年外墙开门排放油烟,且噪声扰民;新渔东路295号赤靴酒吧和LIME酒吧,超范围经营卡拉OK,噪声扰民;新渔东路291-295号威东精选酒店,在珍宝公寓二楼最西侧露台搭建未经审批的大容量水箱及其附属设备,24小时噪声扰民。

长宁区

大气,噪音

1、经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上海本本咖啡馆有限公司对外使用店招为“MOTAYA”,执法人员于2019年8月8日下午对该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已经关停(已从2019年8月7日起进行内部装修,门口张贴有停业告示),现场未查见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无法查实其相关经营范围。上海市长宁区伟婴饮品店对外使用店招为“赤靴酒吧”,实际经营饮品类食品经营活动,未发现存在超许可范围情形。上海市长宁区俊白酒吧对外使用店招为“LIME”,实际经营饮品类食品经营活动。
2、经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8月7日现场核查:“上海本本咖啡馆有限公司”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新渔东路291-295号2楼上海威东旅店,二楼平台有一水箱水泵,运行时间为上午6点半至晚上9点半,该设备开启后根据温度不定期启动,启动后产生声音。            
3、经长宁区文化执法大队8月7日现场核查,新渔东路295号赤靴酒吧和LIME酒吧现场未发现场所有从事娱乐经营的行为。

部分属实

1、区市场监管局将依照职能对该地区餐饮单位加强检查,督促、指导其在行政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处置。

2、根据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8月7日现场核查情况,区环境监测站对“上海威东旅店”水泵进行昼间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NXF19068)认定,“上海威东旅店”水泵噪声排放符合《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2类区昼间60dB(A)排放标准。对“上海本本咖啡馆有限公司”予以立案,并作出责令改正决定,要求其恢复原业态,不经营产生油烟气经营项目。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该片区后督查及日常监管工作。

3、区文化执法大队将依法加强被举报场所的检查,及时制止、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

X2SH201908060007

长宁区遵义路825号新家园餐厅,油烟未按规定经排烟管道排放至楼顶,只达到2楼阳台高度,油烟严重扰民。

长宁区

大气

经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8月7日现场核查:遵义路825号新家园餐厅为“上海老大同食品公司诚顺餐馆”。该店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延伸至店门上方排放,排口向东,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有维保及清洗台账。该店成立于1998年6月,当时无高空排放的要求。

部分属实

    根据区环境监察支队8月7日现场核查情况,区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8月7日对“上海老大同食品公司诚顺餐馆”油烟排放浓度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NXF19067)认定:“上海老大同食品公司诚顺餐馆”按(DB31/844-2014)《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餐饮油烟基准风量的排放浓度符合标准。针对上述情况,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餐饮公司保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和使用;加强维保,确保净化效果;在油烟排口处加装活性碳吸符网,减少油烟对居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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