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启动新就业青年安居支持服务 发布时间:2026-08-04 信息来源:上海长宁

  为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加强青年在我区就业起步期安居保障,长宁对于租住本市保租房的新就业青年提供相应支持,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缴保单位在长宁,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35周岁以下(截至申请当年1月1日);

  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沪无自有住房;

  3.自2026年1月1日以后在沪新就业缴保,且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不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

  4.取得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3年(截至申请当日);

  5.未享受过市、区租房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租住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按实际入住月份可享受不超过2年政府补贴。

  1.外环线内(S20高速以内)房源补贴不超过签约价的4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元/月;

  2.外郊环间(S20高速与G1503高速间)房源补贴不超过签约价的5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月;

  3.郊环线外(G1503高速以外)房源补贴不超过签约价的6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

  第一年补贴标准如上,第二年退坡50%。

  三、申请方式

  以线上申请为主,线下申请为辅。

  (一)线上申请

  随申办“我要租房-新就业青年安居支持服务申请-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资格审核”,进入服务事项后,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并作出个人承诺及授权后,完成申请。

  (二)线下申请(仅限港澳台、外籍人士)

  线下受理采用“全市通办”模式,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线下受理点:新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泉口路66号    电话:52160606转1002

  受理点咨询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四、咨询电话

  021-62915843

  周一到周五(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