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两家,破坏三处承重墙!面对推诿,他们是如何守护好“生命墙”的? 发布时间:2025-11-11 信息来源:上海长宁

仙霞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发生在辖区的一起损坏承重结构案件打造成城管执法领域的“标杆”案例,在基层执法中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从“案结事了”迈向“案结事好”,守护好居民的“生命墙”。


案件源于一则居民的紧急投诉。居民反映,仙霞路上某小区的两套住宅正在装修,疑似存在损坏承重结构的情况,邻居们对此深感担忧。



接诉后,执法队迅速响应,立即指派队员赶赴现场勘查。执法队员朱祺维发现,该房屋位于一栋高层建筑的6楼,当事方在20多年前取得产权后,擅自打通两套房屋,破坏了承重墙。执法队随即联系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其中三处为承重结构,破坏程度评定为三级,对房屋整体安全构成了实质性威胁。


调查后期,当事方试图推翻之前的陈述、将责任推给前业主。为精准锁定责任主体,执法队坚持“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依据相关规定,认定房屋所有人即为本案的适格当事人,进一步夯实了责任基础。


依法行政是生命线。特别是在面对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当事方时,法治思维不仅体现在坚持原则上,更体现在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与运用上。


针对本案中关于法律适用新旧问题的争议,执法队没有机械地看待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点,而是精准把握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法律精神,论证了其危害后果的延续性,从而确保了处罚决定的正当性与准确性。


为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执法队历时四个多月,严格遵循立案、调查、检测、约谈、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尤其在听证环节,当事方提出应适用旧法处以较低罚款。执法队依据行政处罚法关于违法行为持续状态的规定,明确指出其违法后果直至执法队责令整改时才终止,因此适用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是完全正确的。同时,法院也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最终判决维持对该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队副队长刘晓云表示,承重墙是建筑的“脊梁”,更是居民的“生命墙”。在此案中,罚款不是目的,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当事人、预防再发生才是执法的深层目标。当居民们看到专业的检测报告、严格的修复标准以及最终的法院判决时,他们收获的不仅是对居住安全的放心,更是对法治秩序和公权力的信心。



日前,在2025世界城市日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城管执法与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上,仙霞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刘晓云就该起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案,从案件基本情况、执法办案流程、执法后续思考三个方面进行分享。


以个案推动共识,实现惩处、教育、预防和信任重建的综合效果。仙霞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聚力协同共治,以“源头预防”提升治理效能尤为必要。今后,执法队将持续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使其履行好装修备案、现场巡查的“前端哨兵”职责;同时,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大力普及房屋使用安全法律知识,畅通居民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社区普法+物业巡查+执法联动”的模式,编织群防群治、协同共治的防护网。



图片来源于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撰稿:闫   漫

编辑:毕扬静

责编: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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