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居住权引发“拉锯战”,他们巧解这件“家务事” 发布时间:2025-12-15 信息来源:上海长宁
日前,天山路街道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紧密协作,依托“三所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公租房居住使用矛盾纠纷。
实际上,天山路街道辖区内公租房不少,因居住权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而这些问题常常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调解困境。
前段时间,社区民警接到一个小区老人与年轻人发生激烈争吵的报警电话。民警在详细了解后发现,居民李某(化名)与继婶婶傅某(化名)因公租房居住权问题长期存在争执,已然影响了邻里和谐。
原来,李某的户口在该房屋地址,然而其未实际居住;而傅某虽为公共户口,作为李某叔叔的配偶,长期居住并照料丈夫。没想到,在李某叔叔去世后,双方就房屋居住权归属各执己见,多次争吵。
天山路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该情况后认为,此类矛盾纠纷如若简单裁决也不难,想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仍需要花费更多的耐心与巧思。
于是,司法所迅速联合派出所、律所组成调解小组,首先要做的就是厘清争议核心。经多方走访得知,目前,该房屋为租赁房,原承租人去世后并无新的承租人,此时,李某作为唯一登记户口人便主张了居住权,傅某则以多年居住与照料李某叔叔为由拒绝搬离,两人为此争吵不休。
为了有效地缓解对立情绪,调解小组决定采用“背对背”沟通的方式,小组成员分别与双方深入交谈,一方面,向李某说明傅某多年照顾身体患有残疾的叔叔的艰辛,引导其体谅;另一方面,也向傅某解释清楚,根据公租房政策,户口是居住权的重要依据,坚持诉讼可能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经多次疏导,双方态度趋于缓和,均愿通过调解解决。在双方初步表示让步的基础上,调解小组开展“面对面”调解。李某提出,其可以补偿一定费用,但是傅某需要搬离现在的房屋;傅某认为,该补充费用很难覆盖租房与生活成本,如此一来,矛盾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一次次的沟通,令双方陷入了沉思。调解员决定“趁热打铁”,积极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从对方的现实处境互相体谅。最终,经协商,李某一次性补偿傅某费用,房屋内固定家具归李某所有,傅某可带走个人物品与小家电。对于这个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天山路街道司法所表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是因为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既尊重了李某基于户口的居住权,也充分考虑并补偿了傅某的实际困难和情感付出。通过“三所联动”机制,大家将“情、理、法”融合其中,在维护政策规范的同时兼顾亲情与人情,避免了矛盾激化,为类似公租房居住权纠纷的化解提供了一条可借鉴的调解路径。
图片来源于天山路街道司法所
撰稿:闫 漫
编辑:史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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