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上海爱灵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1日

我局在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进行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中发现,上海爱灵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企业名单附后),已不在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联系,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现拟公告注销、取消相关企业持有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请上述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我局取得联系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取消其持有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序号 企业名称 备案证名称 备案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场所
1 上海爱灵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沪长药监械经营备20245003号 万立群 长宁区程家桥街道哈密路430号南幢底层-3室
2 上海美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沪长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63号 周颖 中山西路555号1幢1605室
3 维医医疗器械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沪长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138号 林文武 中山西路555号1幢1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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