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公告
沪市监长撤听告公送〔2025〕050202505060002号
上海裕荣博絮实业有限公司、玄哲、朱松鹤、朱松林: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沪市监注长撤听告字〔2025〕050202505060002),内容是:撤销本局于2019年10月14日作出的上海裕荣博絮实业有限公司变更登记[(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该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沪市监注长撤听告字〔2025〕050202505060002)]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相关附件: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公告 裕荣博絮 听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