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质检技术服务业的支持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2日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区域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根据《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长宁区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长宁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需为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
二、支持条件
(一)企业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按要求完成纳统;
(二)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年报、统计等工作。
三、支持项目
1.行业领军企业: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行业领军企业,给予支持。
2.产业链主:支持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重点“链主”节点功能。
3.新质生产力: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4.产业培育: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拓展产业新领域,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生态。
5.品牌提升:鼓励企业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6.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等。
7.市场拓展:支持企业进行国际国内市场拓展,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和交易规模,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增长。
8.绿色发展: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市场主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
9.就业惠民:支持企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对提高区域就业承载能力、拓展就业新空间的市场主体,给予支持。
10.职业培训: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覆盖职业生涯全程的技能培训制度,鼓励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11.活动推介:支持企业举办或参加各类行业峰会、交流论坛、展览展会、行业竞赛、新产品推介等活动。
12.达规纳统:对首次升规达标的质检技术服务业市场主体,给予支持,其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且第二年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给予支持。
13.数字赋能:支持符合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开展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次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不退还)。
五、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向户管服务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户管服务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区市场监管局召集联合审核小组开展综合评估并最终审定。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9日。
具体咨询:户管服务单位。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区质检技术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或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申请单位在申报中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将单位的失信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
3.本申报指南由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质检技术服务业支持政策申请表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附件
质检技术服务业支持政策申请表
| 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 | |||
| 注册地址 | ||||
| 经营地址 | ||||
| 主要经营范围 | ||||
| 申报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企业 简介 | (主要业务及盈利模式等) | |||
| 申请 项目 | □ 1.行业领军企业;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2.产业链主;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3.新质生产力;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4.产业培育;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5.品牌提升;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6.新业态新模式;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7.市场拓展;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8.绿色发展;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9.就业惠民;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10.职业培训;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11.活动推介;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12.达规纳统;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 13.数字赋能;申请金额 万元;申请理由: | ||||
| 本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
| 法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 初审意见: | ||||
|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相关材料可附页提交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