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要求,做好长宁区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

本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共409项,其中230项为大企业同意公开的需求(以下简称公开需求),179项为大企业不同意公开的需求(以下简称非公开需求)。公开需求已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  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向社会发布(附件1),非公开需求已发至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组织方式

(一)针对公开需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针对非公开需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点对点联系本区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非公开需求按照工作文件管理,不通过互联网发布。

(三)中小企业“揭榜”申请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三、材料报送

有意向的企业请与长宁区商务委进行沟通,并于8月2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长宁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uyi7@shcn.gov.cn。

四、联系方式

(一)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卢毅

电 话:22050872

邮箱:luyi7@shcn.gov.cn

(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专精特新部

电 话:64225069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办

电话:23119342



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公开部分,230项).docx

附件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doc

附件3.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doc

附件4.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汇总表.xlsx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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