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粮食局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拟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宁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

二、项目内容

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区域粮食安全工作,确保区内粮食流通领域粮食质量安全,保证老百姓“吃得放心”,长宁区商务委员会(粮食局和物资储备局)拟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区内开展5次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其中一次为社会责任储备企业),每次分别抽取大米、面粉、食用油各2个样品进行质量检验监测(具体检测项目见附表)。

三、申报条件

1、投标机构应具有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且具有相应国家或上海市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具有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的机构优先考虑。

3、投标机构需能在中标后开展5次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工作,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项目交付成果

检验监测结束后,提供实验室质量体系相关文件和记录,出具对检验结果的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

五、经费估算方案

请有意向机构考虑自身资质、检测能力和检测成本等情况,提供合理的项目经费报价。

有意向投标的机构请于3月18日之前与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市场秩序科联系,联系人:杨跟东  联系电话:22050823,邮箱:yanggd@shcn.gov.cn。

附件:1.油类检测项目

     2.粉类检测项目

     3.大米检测项目

4.检测(采样)计划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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