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商务委重大活动采编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5日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大活动采编的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二、项目内容要求

根据需求,对长宁区商务委重点工作、大型活动等,安排人员进行实地采编。对“上海长宁商务”微信公众号提供代理服务及维护服务。运维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内容编辑排版、渠道推广、菜单维护等。服务期内每周至少推送3期,特殊情况随时推送。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提供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能力和综合采编资源,有稳定的编辑、记者、撰稿人、摄影、设计、美编等支持团队。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五、申报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方案(含投标报价及明细);

3.公司相关资质等情况介绍。

有意者请于2026年3月12日12:00之前将相关报送区商务委817室,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22050817。

注:投标人将相关资料密封报价,在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报价需要包括服务内容、单价、总价。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关于区商务委重大活动采编项目的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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