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走访 关切需求 协力解决刑释人员社保争议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7日
根据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求,近期,程家桥街道司法所在走访排查工作中,获悉刑释人员蒋某日前收到长宁社保分中心《社保清退告知书》,认定其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社保缴纳无效。蒋某在反映情况时情绪较激动,质疑政府部门的核查程序,还扬言上访维权。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司法所随即核实了蒋某的安帮工作档案。蒋某在服刑期间多次减刑,其实际服刑起止日为2007年3日起至2024年2月止。蒋某2024年2月刑满释放后,于当年5月开始个人缴纳社保,情况属实,符合缴纳条件。
司法所判断可能是因为蒋某于2007年3月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又经过了5次减刑裁定,其中前3次减刑是在上海市服刑期间由上海法院裁定,后2次减刑裁定是其从上海市提篮桥监狱转至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期间裁定的。可能因材料交接等原因,导致上海市社保中心记录的服刑期限与实际的服刑期限有差异。司法所安帮矫正社工随即联系了街道受理中心,说明了缘由,并帮助蒋某向社保机构递交了其5次减刑的裁定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随后,司法所再次联系蒋某,得知其社保问题已得到解决。面对蒋某的感谢,司法所在沟通中也告知其遇事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要意气用事,做出令自己后悔的过激举动。
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教育,程家桥街道司法所严格落实月走访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对象动态情况、家庭支持、亲友关系等情况,有的放矢制定帮教方案,解决实际困难,稳身安心帮助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截至目前,街道安帮对象连续5年无重新违法犯罪。
程家桥街道司法所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