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城乡居保预折算信息确认手续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5日
| 主管部门 |
市人社局 |
| 事项名称 |
申请办理城乡居保预折算信息确认手续 |
| 办理依据 |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沪府发〔2014〕30号); 《关于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4〕18号);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4〕31号); 《关于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小城镇社会保险衔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4〕3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沪社险居〔2014〕79号)。 |
| 申办条件 |
有农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移衔接至本市职保的。 |
| 申请材料 |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受理确认表》。 |
| 办理程序 |
【本事项可“全市通办”】 1、申请人到办理机构进行预折算信息确认,办理机构核实申请人身份后,打印《业务受理确认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2、若申请人对缴费记录提出异议需作进一步核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交申请人。申请人在完成个人账户调整后,需重新办理确认手续。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办理地点 |
长宁区长宁路1488弄6号2楼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 |
| 联系电话 |
52061155 |
| 温馨提示:为更好地向居民提供社区政务服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行“刷证办事”,请您办理事项时务必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居住证、医保卡原件,谢谢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