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丧劳特困医疗补助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9日
主管部门 |
市人社局 |
事项名称 |
申请失业丧劳特困医疗补助 |
办理依据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本市再就业工程的四个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府办〔1997〕26号); 《关于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失业职工进行重点帮助的暂行办法》(沪劳就发〔1997〕60号)。 |
申办条件 |
失业丧劳特困人员凭就医凭证到指定医院就医,医疗费用除医疗保险承担部分外,其余医疗费用家庭承担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由失业保险基金补助70%。 |
申请材料 |
1、《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失业丧劳特困人员就医凭证; 3、医院开具的医疗费原始单据; 4、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
办理程序 |
符合申请条件的失业丧劳特困人员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申请通过的,申请人员本人凭实名制银行账户卡在规定日期(一般为次月15日左右)到银行领取医疗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理地点 |
长宁区长宁路1488弄6号2楼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 |
联系电话 |
52061155 |
温馨提示:为更好地向居民提供社区政务服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行“刷证办事”,请您办理事项时务必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居住证、医保卡原件,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