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财政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2日
根据《关于报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专题报告的通知》要求,对照《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情况》,现将区财政局2025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2025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组织统筹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为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一、加大统筹力度,确保资金投入
支持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提升区域绿化养护水平,推进中山公园、虹桥公园等提升改造,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普查和治理,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相关支出5.20亿元。支持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推动污染防治、旧物回收精细化等工作持续深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收、处置系统,提升城区环境品质,相关支出6.82亿元。
二、强化绩效导向,助力降本增效
根据《长宁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2025年区财政局对环境监测站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经费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全面梳理业务管理流程,精简优化不科学的工作流程或环节,与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财政支出标准》,为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推进绿色采购,制定财政政策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财办库〔2024〕269号)要求,2025年区财政局结合长宁区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2026年我们将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将相关工作经费落实保障到位。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完善财政支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促进生态环境领域的经费支出发挥更大效益。希望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期待未来有更多更好的环保项目落地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