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北平安广播】清明将至,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2025第3期)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31日
清明节将至,扫墓祭祖、焚香烧纸逐渐频繁,发生火灾的风险随之增加。在此,长宁区消防救援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文明祭祀,注意消防安全,确保祭扫活动有序进行。
以下均为祭祀引发火灾案例广大市民群众应当引以为戒敲响警钟
楼道烧纸
2024年11月22日,陕西省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一小区楼道内,有居民在楼道烧纸,引发报警。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时,物业已将火盆中的火熄灭。所幸周围群众报警及时,火势未进一步蔓延。
户外烧纸
2025年1月28日下午3点,广东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保安村村民林某某到该村旱权戈山祭祀时点燃蜡烛,引起山火。案发后,大埔县公安局依法对该起山火案受案调查,并对林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阳台烧纸
2023年1月21日,上海市崇明区某居民住宅楼2楼阳台发生火灾。报警人称,2楼祭祀时不小心引燃旁边可燃物发生火灾,消防员迅速控制火势。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
楼道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烧纸行为极易引发火灾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旦过失引发火灾将依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明火祭祀请务必前往规定场所如:公墓陵园、寺庙道观等焚烧区域做到专人看守,远离可燃物祭祀结束后及时熄灭火种
长宁区消防救援局提示:
清明祭祀燃思念
依规用火不惹灾
楼道不是焚纸处,平安才是孝心路慎终追远莫留患,心诚何须烟火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