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强根基 法治赋能善治理丨长宁区凝聚力工程学院北新泾街道分院举办物业治理专题法规讲座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物业治理职责纳入居委会法定职能,实现了从“参与协调”到“法定职责”的制度升级,为“三驾马车”在法治轨道上同向发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3月26日,长宁区凝聚力工程学院北新泾街道分院在新落成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举办“党建引领强根基 法治赋能善治理”专题讲座。街道居民区书记、居委会主任、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成员参加。
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郭梦祺聚焦物业治理中常见的业委会选举、维修资金规范使用、公共收益合规监管、小区停车难矛盾化解等场景展开“以案说法”,深入剖析法律依据、操作流程与风险防范要点。讲座内容紧贴基层实际,案例生动详实,为今后居民区党建引领下的“三驾马车”在法治轨道上同频共振、协同共治提供了生动的实践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