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路街道认真做好长宁区第36选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江苏路街道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总体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补选产生1名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街道成立人大代表补选工作组,组建第36选区代表补选工作小组,制定相关方案,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做好补选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关于坚持风清气正依法开展代表选举工作的法律要求》和“十严禁”纪律要求,在法定时间节点通过补选专栏公布补选代表公告、选民变动情况、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动员选民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光荣职责、踊跃参加选举行使民主权利。
11月21日,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候选人详细介绍自身工作经历,认真回答选民关心的问题,并作出表态。
11月23日为选举日。当天,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并设投票站,选民分时分批有序到场投票。投票完成后,工作人员仔细清点选票、计算得票情况,并将选举结果及时报区选举委员会。
当选情况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确认后,于11月24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