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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担任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兹有自然人杨逸,男,1966年7月6日生,于2023年10月25日去世,生前户籍住址在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街道武夷路450弄,身份证号为310109196607061217。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4)沪0105民特46号民事判决书初步查明,杨逸生前未婚未育,无其他兄弟姐妹,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担任杨逸的遗产管理人。

现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特此公告:

1、若有杨逸的法定继承人、与杨逸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杨逸扶养的人,对杨逸扶养较多的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杨逸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3、若有其他人对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担任杨逸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异议人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发送书面材料至邮箱cnmzfzk@163.com,或邮寄至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2号楼207室。

特此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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