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担任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3日
兹有自然人蔡贵英,女,1931年9月6日生,于2023年2月3日报死亡,生前户籍住址在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剑河路599弄,身份证号为31010519310906****。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4)沪0105民特166号民事判决书初步查明,蔡贵英生前未婚、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均先于其去世。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担任蔡贵英的遗产管理人。
现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特此公告:
1、若有蔡贵英的法定继承人、与蔡贵英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蔡贵英扶养的人,对蔡贵英扶养较多的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蔡贵英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3、若有其他人对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担任蔡贵英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异议人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发送书面材料至邮箱cnmzfzk@163.com,或邮寄至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2号楼207室。
特此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