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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担任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8日

兹有自然人朱锡久,男,1940年6月26日生,于2023年6日死亡,生前户籍住址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生前居住地址在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身份证号为31011319400626XXXX。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6)沪0105民特77号民事判决书初步查明,朱锡久生前未婚未有子女,根据现有材料显示,朱锡久未有在世的法定顺位的继承人,其弟弟和妹妹,现也无法取得联系及了解到具体的情况。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担任朱锡久的遗产管理人。

现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特此公告:

1、若有朱锡久的法定继承人、与朱锡久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朱锡久扶养的人,对朱锡久扶养较多的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朱锡久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3、若有其他人对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担任朱锡久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异议人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发送书面材料至邮箱cnmzqhk@163.com,或邮寄至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2号楼208室。

特此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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