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长宁区  / 民政局  / 便民服务 / 稿件页

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对外办公时间一览表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8日

长宁区婚姻登记处业务受理时间
业务范围 接待时间 备注 语音电话 接待电话 地址
1、结婚登记
2、补领婚姻证书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仅限赴1个地区和9个国家办理事项证明)
周一、二、三、五 上午9:00-11:00 1、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周六、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加班仅限办理结婚登记;                    3、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62705220 62705589 金钟路631弄2号楼一楼
下午1:30-4:30
周四、周六                         (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4、离婚申请
5、离婚登记
周一、二、三、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周四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6、收养登记 周三 下午1:30-4:3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