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 年任务清单>的函》(沪环函〔2022〕27号)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及任务清单>的通知》(长府办〔2018〕61号)等相关要求,现将《长宁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从2022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6月、9月、12月)10日前报送进展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夏希汇 电话:60196807
邮箱:xiaxh@shcn.gov.cn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