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 年任务清单>的函》(沪环函〔2022〕27号)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及任务清单>的通知》(长府办〔2018〕61号)等相关要求,现将《长宁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从2022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6月、9月、12月)10日前报送进展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长宁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

 

  联系人:夏希汇      电话:60196807

  邮箱:xiaxh@shcn.gov.cn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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