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指导、强化监管|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完成2022年度辐射安全年度评估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为更好发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申报系统对长宁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和区域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支撑作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8号)第十二条规定,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送服务,促环保,助发展”工作,主动帮扶在前,督促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完成2022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网上申报工作,持续保障区域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提前详尽告知,明确申报内容。结合2022年长宁区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监督性检查工作,告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年度评估申报的重要性,并对报告内容、报告编制方式及报送时间等均予以详尽告知,确保年度评估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是多元服务保障,减轻企业负担。业务科室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电话联系等多种服务指导方式,保障核技术利用单位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完成网上申报,获得企业肯定。截至2月底前,全区21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完成申报工作。
三是严督办守底线,视情柔性监管。围绕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维、措施制定与落实、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等内容,严格审核企业评估报告,找出存在问题,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形成整改对策,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完善报告内容,进一步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对有实际困难确实无法按时报送的单位,核查属实后给予补报期限。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筑牢核与辐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