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管执”联动助推长宁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提升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2023年,长宁区100余家危废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计划。近日,根据前期规范化评估发现的相关线索,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军伟带队,区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主管科室、执法大队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危废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调阅台账资料、问询负责人等方式,重点对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新版危废标识标签、管理计划备案、出入库台账记录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及时更新危废标志、出入库台账记录缺失、危险废物仓库三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出具执法约见通知,拟对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切实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检查组向企业负责人再次重点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下一阶段,区生态环境局将按照规范化工作方案安排,以贯彻落实新标准新规范为契机,以检查执法和整改帮扶为抓手,持续强化我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夯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基础,对规范化评估中发现的新问题、新线索,专项检查组及时开展执法检查,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