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环保绿色小区” 创建(复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
为确保年度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工作的完成,在前期各街镇积极开展创建的基础上,现就下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定于本月下旬组织创建(复验)小区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梳理评估标准,熟悉创建流程,巩固创建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本月开始对创建(复验)小区进行实地踏勘,加大对创建工作的面对面指导。
三是计划十月底对创建(复验)小区进行验收,验收方式采取抽查、踏勘、汇报的形式进行。
附件:1、各街镇2017年创建(复验)计划表
2、长宁区绿色小区评估标准
3、绿色小区申报表
附件下载:https://static.shcn.gov.cn/cncms/2018/0925/ccff0f0d-94b4-468f-bdb1-9ed3495cb6a3.rar
长宁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