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环保绿色小区” 创建(复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
为落实好年度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工作,现就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定于下月上旬组织创建(复验)小区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梳理评估标准,熟悉创建流程,巩固创建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本月底开始对创建(复验)小区进行实地踏勘,加大对创建工作的面对面指导。
三是计划十一月底对创建(复验)小区进行验收,验收方式采取抽查、踏勘、汇报的形式进行。
附件:1、各街镇2018年创建(复验)计划表
2、长宁区2018年度绿色小区评估标准
3、绿色小区申报表
附件下载:https://static.shcn.gov.cn/cncms/2018/0925/4b920090-260b-49af-ab42-24ca3f5f26e5.rar
长宁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