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保绿色小区” 创建(复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2日
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2019年度我区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工作的正常推进,在前期各街镇积极准备的基础上,现就年度创建(复验)工作安排如下:
一、3月中旬前完成年度创建(复验)小区信息填报工作。
二、4月下旬组织年度创建(复验)小区居委书记及创建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梳理评估标准,讲解创建流程,引导创建(复验)工作推进。
三、4-8月中旬,实地踏勘创建(复验)小区,加大面对面创建指导。
四、8月下旬,对年度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组织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11月底前完成年度创建(复验)验收工作。主要采取抽查、踏勘、汇报等形式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长宁区2019年度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评估标准
https://static.shcn.gov.cn/cncms/2019/0403/569adf21-cb0d-4d90-bea3-2c72bede4f37.pdf
2、2019年度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申报表
https://static.shcn.gov.cn/cncms/2019/0403/f6505971-3311-49ea-bef0-fb34a2a6ea54.pdf
3、2019年度各街镇创建(复验)计划表
https://static.shcn.gov.cn/cncms/2019/0403/8d3f0d5f-15bf-4072-8f42-54426f5a298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