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保绿色小区” 创建(复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2日

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2019年度我区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工作的正常推进,在前期各街镇积极准备的基础上,现就年度创建(复验)工作安排如下:

一、3月中旬前完成年度创建(复验)小区信息填报工作。

二、4月下旬组织年度创建(复验)小区居委书记及创建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梳理评估标准,讲解创建流程,引导创建(复验)工作推进。

三、4-8月中旬,实地踏勘创建(复验)小区,加大面对面创建指导。

四、8月下旬,对年度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组织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11月底前完成年度创建(复验)验收工作。主要采取抽查、踏勘、汇报等形式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长宁区2019年度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评估标准

https://static.shcn.gov.cn/cncms/2019/0403/569adf21-cb0d-4d90-bea3-2c72bede4f37.pdf

         2、2019年度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复验)申报表

https://static.shcn.gov.cn/cncms/2019/0403/f6505971-3311-49ea-bef0-fb34a2a6ea54.pdf

         3、2019年度各街镇创建(复验)计划表

https://static.shcn.gov.cn/cncms/2019/0403/8d3f0d5f-15bf-4072-8f42-54426f5a29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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