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环保局2018年度纪检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宁区第十届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更好地促进我局纪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环保局年度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的落实,结合环保局工作实际,经局纪检组讨论决定,制定2018年度环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一、 健全组织
环保局纪检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军伟
组 员:吴正葩、徐悦、施逸泓、杨春华
联络员:杨春华
二、 职责分工
王军伟:主持环保局纪检组全面工作。主要负责督查指导环保局在干部任用、经费使用管理、“一岗双责”、“三重一大”等工作是否落实有关规定要求。
吴正葩: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承办局机关、局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和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党务政务公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局系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是否执行规定要求。
徐悦:具体负责环境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党务政务公开、执法监察等工作,督促、指导环境监察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督查环境监察支队在排污收费、“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落实情况。
施逸泓:具体负责环境监测站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督促、指导环境监测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督查环境监测站在监测收费、“三重一大”、设备采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落实情况。
杨春华:具体负责纪检组工作协调沟通,上传下达和日常工作信息收集,有关事项上报以及信访、纠风等工作。
三、工作范围
1、受理环保局系统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不服的检举、控告、党纪政纪处理或其他处理的申诉。
2、环保局纪检组对环保局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批评教育整改和处理意见。
3、协助局党组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教育。
4、重点监督检查局系统在工程建设、经费管理使用、“三重一大”、物资采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是否执行相关规定制度情况。
5、完成区纪委、环保局党组和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开展活动
1、3月份,组织局系统科以上干部传达学习贯彻市纪委全会、区第十届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2、5月份组织局系统全体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3、8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党纪法规。
4、12月份结合年终工作总结组织体会党员干部交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感想,并对年度纪检工作总结,营造风情气正工作氛围。
五、具体要求
1、纪检组每位成员要及时向纪检组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建议并加强督促协调与指导。
2、局纪检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分析前期工作,研究布置下阶段任务,及时掌握局机关、基层单位工作动态,并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3、局纪检组原则上每半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局机关、基层单位在财务管理、经费使用、“三重一大”、物资采购、排污收费、监测收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是否执行相关规定、落实制度要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长宁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
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