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长宁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8日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初步拟定了《2026年长宁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内企业及其相关信息有异议,可联系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与宣传教育科。

联系方式

电 话:60196788

传 真:6019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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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云雾山路79号411室


                                        2026年长宁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纳入企业名单的原因
1 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长宁) 91310000323212980B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1幢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2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91310105MA1FW3PL6H 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 重点排污单位
3 上海科技宇航有限公司 913100007178522516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663号 重点排污单位、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4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虹桥分部) 91310105132708043G 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 重点排污单位、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5 上海市同仁医院 1231010542503453XC 上海市仙霞路1111号 重点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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