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暂停对外服务及搬迁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1日

因原址更新改造完成,本单位于2024年12月1日起启动整体搬迁工作,由临时过渡办公点回搬至长宁区剑河路606号。

具体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1日至12月4日(星期日至星期三),本单位实施整体搬迁。届时受理窗口关闭,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暂停服务。登记审核(含网上预受理)时限顺延。12月5日(星期四)起恢复服务。

回搬受理点:长宁区剑河路606号。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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