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项目社会企业推荐入选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9日
为切实落实“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重要理念,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探索“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环境治理创新机制,聚焦“高效处置一件事”,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企业作用,合力推动长宁区餐饮油烟日常监管、强化源头防控,完善和提升餐饮行业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快构建长宁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引导服务社会企业健康发展,帮助餐饮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升“一网统管”实效,保障油烟监测数据在线率和真实有效性,保证油烟在线监控体系长效稳定运行,完善“餐饮油烟”智能应用场景,提升区域环境污染精细化治理水平,为共建美丽长宁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能力要求
相关社会企业应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项要求,登记注册,具备正常经营能力。
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企业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上海市有固定办事地点,持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所提供的油烟在线监测仪器能够监测油烟浓度、风机和净化器的工况信息。油烟浓度仪器检测原理以目前较为成熟的光散射法为主,视监测技术发展情况,也可应用其他监测方法。
3. 监测数据、基础信息能够接入长宁区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包含单位基础信息、油烟数据、风机状态、净化器状态)。油烟数据传输频次为10分钟/次(10分钟均值)。
三、推荐筛选流程
根据上述能力要求,欢迎资信好、业务能力强的相关领域社会企业申请报名。
我局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评审组,对申请企业按“长宁区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项目社会企业评分表(试行)”进行专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能力水平进行综合排序。
对近三年因数据造假、失信、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通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企业不予受理。
四、后期管理
对于进入名录的相关企业,我局“推进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项目工作组”每半年按“长宁区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项目社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评分。如发现相关企业不规范运维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提出整改、作出退出名录处理。
“长宁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项目社会企业推荐名录”为开放式名录,按照优胜劣汰原则每年进行更新。
五、申报时间
相关社会企业请于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17:00前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长宁区生态环境局(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云雾山路79号503室,200052),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uzhengpa@shcn.gov.cn。逾期不再受理。
本工作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所有。
联系人:乐驰
联系电话:60196858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长宁区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项目社会企业申报表
3.长宁区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项目社会企业评价表 (试行)
4.长宁区油烟在线监控项目社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试行)
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74886c2c-6df9-43c1-a911-d6f8624abf1e.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