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废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9日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含教育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现将本区废止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公告如下,请有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许可证号

1

上海九洲现代艺术职业技术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教民131010530000020

 

 

 

长宁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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