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召开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专题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为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及本市的工作部署,2025年2月25日上午,区医保局组织召开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专题部署会,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医保办主任以及各定点零售药店质量部负责人、门店店长参加会议。

会上,局基金监管科围绕“查”和“纠”,具体详细地进行了部署安排:

重点解读:对国家及本市梳理的定点医药机构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全面剖析,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问题排查: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充分结合规则疑点及问题清单,全面排查自身在医保基金使用、医药服务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强调各定点医药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为进一步助力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会上,还就DIP支付方式改革、阳光采购、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药品追溯码应用、异地慢特病开通直接结算等重点工作中的短板、易错点,进行了指导和提示。

朱灵芳副局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深刻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整改。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围绕医保基金使用、药品耗材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对照国家及本市的问题清单,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落实,精准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能级。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工作制度,将自查自纠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医保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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