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八项规定学习,共筑医保清风正气--长宁区医保局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9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保部门作风建设,5月8日下午,长宁区医保局组织全体党员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

会议开始,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上海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通过鲜活的案例警示,与会党员深刻认识到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会上,多位党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学习八项规定精神的心得体会。朱灵芳书记带头交流学习体会,她在发言中谈到,知规守矩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把党性总开关,把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用在平常。她指出,医保作为民生保障部门,要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宗旨,通过优化经办服务、推进数字化转型等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对医保经办服务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敖绍君同志以“践行八项规定精神,坚守医保为民初心”为主题,深情回顾了自己的军旅生涯与医保工作的结合点。他谈到,无论身份如何转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对纪律规矩的敬畏始终不能变。在医保工作中,他坚持将部队里培养的纪律意识、担当精神融入日常,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八项规定精神对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秦超楠同志则以“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帆,助力医保窗口服务远航”为题,从医保窗口工作的实际出发,深刻剖析了八项规定精神在提升服务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她谈到,医保窗口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她提出以八项规定精神为镜、为尺、为舵的具体做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党组书记、局长向可扬在交流中,肯定本次学习研讨会的成效,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谈到,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敢直面,要善于“讲真话”、敢于“哪壶不开提哪壶”,要把问题视为锤炼和检验党性的“试金石”,在思想上认清短板弱项,树立不怕担责、不怕风险、遇事就上的担当精神,在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中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行动上有重点,要善于见真章,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他强调,医保部门干部是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以“绣花功夫”补齐短板、化解矛盾,深挖思想根源,触及问题要害,要敬畏规则、筑牢思想和行为的防线,实现标本兼治,要以“医保基金守门人”的担当和作为,以工作实效、善作善成体现医保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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