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召开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和本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4月23日下午,长宁区召开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会。副区长顾洁燕出席会议并讲话。


顾区长要求,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向欺诈骗保“亮剑”,坚决打赢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战。


一是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


深刻把握医保基金监管的极端重要性,前存量问题尚未根除,增量风险仍在萌芽。全区上下必须摒弃侥幸心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采取过硬措施。


坚决做到“四个强化”:强化责任落实,将基金监管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考核管理,实行严重问题“一票否决”;强化重点整治,紧盯超长住院、过度诊疗、“回流药”等问题,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精准锁定线索,坚持严惩重处;强化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强化标本兼治,完善内控体系,建立问题整改“回头看”机制,深化警示教育。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定点机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各专班成员单位成立专项督导组,对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同时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区医保局部署了《长宁区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本次整治覆盖基本医疗保险、长护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对象涵盖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长护险机构及参保人员。重点严打虚假诊疗、倒卖“回流药”、空刷医保卡、长护险虚构护理服务等骗保行为,紧盯骨科、心血管等12个重点领域。同时压实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机构各方责任,严格落实行纪衔接。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会上,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分别作交流发言。全区各相关部门及医保定点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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