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宁区委员会主要职责 (2017年05月19日) 来源:团区委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市委、区委要求,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区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区学联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本区少先队工作;依法、依规对本区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等进行业务指导。

(二)制定全区共青团工作任务和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评价全区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加强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三)教育、引导本区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四)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和发展各族各界青年的团结友爱,推动长宁青少年对外交流和合作,加强同香港、澳门、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世界和平。

(五)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团建工作基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加强对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完善纵横交织的青年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适应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和工作,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在投身改革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关心青少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围绕青少年所急、党政所需、共青团所能,切实服务青少年;积极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八)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对青少年的有效服务、联系和凝聚,加强对青少年的网上宣传教育,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弘扬网上主旋律。

(九)调查研究本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参与本区青少年和青少年事业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十)加强全区团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组织对团干部进行选拔、考核及培训,推动选好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团,强化团员团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团干部考核监督;开展全区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做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大力选拔、培养和输送年轻干部。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共青团上海市长宁区委员会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联络部(青联秘书处)、基层工作部、服务和权益保护部、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