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宁区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 (2017年05月19日) 来源:团区委

共青团上海市长宁区委员会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联络部(青联秘书处)、基层工作部、服务和权益保护部、学生工作部。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外联系接待;负责全团性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等的会务、秘书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讲话等的起草工作;调查研究本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工作状况;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保密、档案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共青团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开展青少年文化、体育和互联网等活动;负责全区性团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项目、青年先进典型的全媒体新闻宣传工作;开展青少年网络宣传教育、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团区委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和推进工作。

归口管理本区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履行代表长宁共青团和各青年、学生组织与外省市、外区(县)等社会各界青年、学生组织和其他友好团体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的职责。

(二)组织联络部(青联秘书处)

统筹、组织、协调共青团青年人才工作;研究、规划本区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实施团干部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负责指导长宁团校工作;负责团员管理和发展、推优入党、团内奖惩、团的组织统计、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加强对团的各级组织和团干部的协管;协助做好团区委机关干部任免工作。

负责长宁区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的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区青联会员团体依据章程开展工作;负责团结凝聚本区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扩大对外友好交往。

(三)基层工作部

负责研究、规划、联系、指导区属团组织及各级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深化区域化、网格化团建,完善纵横交织的基层组织体系;围绕区域发展大局,引领青年开展创新创业创优、文明素质提升和职业技能提高等工作;做好在职青年的思想引导和育人工作;研究、指导、协调青年中心等团的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指导落实团的工作项目,夯实街道、镇、大型园区、居民区的共青团基层基础工作。

(四)服务和权益保护部

负责本区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负责本区青少年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立项和评估,参与青少年公共政策的制定、修订和监督;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开展对本区青少年群体的服务、帮扶和救助;组织、协调参与构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体系;负责推进和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推动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权益维护、预防犯罪和帮扶救助服务工作等。


组织、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指导和开展全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开展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联系和服务工作;发挥长宁区青年志愿者协会、长宁区青年空间公益服务支持中心枢纽作用,指导其依据章程开展工作。

(五)学生工作部

负责研究、指导本区初高中、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负责长宁区学生联合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学校学生会的工作。

受区委、团区委委托,负责本区少先队工作,承担少先队长宁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区少工委日常事务;研究、指导全区少先队组织建设、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少先队队长学校建设;开展少先队宣传工作,指导少先队宣传阵地建设;指导少先队组织开展少年儿童素质训练活动;负责少年儿童发展状况和少先队理论研究,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负责长宁区红领巾理事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