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妇联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长宁区三级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 【字体: 大中小 】
12月8日、9日,长宁区妇联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级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区妇联机关全体干部、执委,各街镇妇联主席、家中心负责人,各居民区妇联主席,四新妇联主席等260余人参加培训班。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慧颖作开班动员。她对学习培训提了三点建议:一是提高站位学。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区妇联将持续推进“巾帼大学习”“巾帼大宣讲”“巾帼大宣传”,全面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学习教育活动。二是联系实际学。要更好地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在长宁加快建设“四力四城”,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中发挥“她能人”“她家庭”“她组织”的力量,切实把“巾帼最强音行动”“巾帼先锋行行动”“巾帼幸福家行动”“巾帼她守护行动”“巾帼凝聚力行动”等“五项行动”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精神饱满学。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静下心来学,带着思考学,充分利用培训这个平台,与讲课专家进行互动交流。特别是实践过程中碰到的难点问题、共性问题,抛出来,集思广益、共同推进,共同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长宁篇章”贡献巾帼的力量。
本次培训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聚焦如何在发展大局中找到妇联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课程设置既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也包括实操讲解和实践案例分享,有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旭的《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长宁法院未家庭庭长顾薛磊的《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司法解释及热点问题的思考》;上海市巾帼律师团律师、上海捷铭律师事务所陈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解读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例分析》;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阵地建设指导部部长、上海市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中心负责人郁静的《妇联组织建设》和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老教授协会会长、上海市妇儿委办公室专家组成员、著名社会与文化学者胡申生的《中国家训家风中的文化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