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副主席刘琪赴长宁区 调研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9日 【字体: 大中小 】
7月24日下午,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刘琪率权益保障部部长陆荣根、副部长曹海英等调研工作组一行,赴长宁区人民法院调研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长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宓秀范、区妇联副主席王伟琴、区司法局副局长崔莉霞以及区人民调解协会负责人、区婚调委调解员、部分街镇妇联主席代表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走访长宁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原少年庭)圆桌法庭、“为孩子父母学校”、开心家园家庭辅导室、区婚调委诉中调解专窗等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窗口和阵地。
调研座谈会上,区法院、区妇联、区司法局分别围绕少年家事审判和工作机制改革,诉前与诉中家事案件委托调解,区婚调委建设及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运作情况等主题作了汇报交流。刘琪详细询问了长宁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特点、发展趋势,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联动机制,以及区婚调委的运作模式、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并就妇联组织如何进一步参与司法审判改革、进一步与司法行政部门加强衔接联动、婚调委项目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等方面与大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刘琪充分肯定了长宁区在贯彻落实全国和市妇联、法院、司法等六部委文件、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市妇联市与高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19条”等文件精神中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各相关部门思想重视、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机制完善,尤其是区婚调委项目由专业人民调解社会组织来运作、侧重服务于法院诉中家事案件调解,符合长宁实际需求,模式有特色、服务有成效。
刘琪指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根本职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是妇联组织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妇联组织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职能部门支持,联手各方、形成合力,积极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出妇联组织独特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