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长宁区妇联大事记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6日 【字体: 大中小 】
概况
年内,区妇联围绕迎世博文明行动,全面开展“迎世博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百万家庭行礼仪、文明和谐迎世博”活动。积极推进女性创业就业工作,组织发动女企业家为社区失业女性和困难家庭送岗位、送服务。依法促进妇女儿童维权,成立“长宁区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长宁区反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全面完成居委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成立“长宁区居民区女书记联谊会”。宣传表彰一批市、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弘扬我区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和女性群体在抗震救灾、参与奥运、服务世博等重点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区妇儿工委贯彻《上海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推进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落实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妇科病、乳腺病免费筛查政府实事项目实施,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月14日,长宁区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暨反家暴救助中心成立大会在区机关大厦举行。市妇联副主席史秋琴、区委副书记夏永泰为“长宁区妇女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长宁区反家暴救助中心”揭牌,长宁女性网“亚红在线——劳动争议咨询”平台开通,区人民法院法官、司法局律师共20人接受法律志愿者聘书。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社区妇联干部、区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专家等260余人参加大会。
1月16日,区妇儿工委召开区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区妇儿工委副主任、区妇联主席余小雄总结2008年长宁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分别交流推进妇女儿童维权的特色工作,结合2009年形势特点,围绕女性就业和劳动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工作、退休和困难妇女妇科病和乳腺病免费筛查、来沪妇女健康权益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展开讨论。
2月13日,区妇联召开十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区妇联主席余小雄向大会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引领长宁妇女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长宁区妇联2009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长宁区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制度》,增补了3名执委。区委副书记夏永泰出席会议并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应对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责任感;二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团结引领妇女在参与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三要牢记宗旨,提高本领,努力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8月6日,区妇联召开十届五次执委会议,选举刘琪为区妇联第十届执委、常委、主席。
2月25日,召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传达上海市妇儿工委全委会精神,总结2008年区妇儿工委工作,提出2009年区妇儿工委工作思路并提请委员审议通过。区卫生局、华阳路街道妇儿工委等成员单位作交流发言。副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邹龙飞出席会议并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统筹兼顾,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要强化职能,提高妇儿工委工作水平。
3月1日,区妇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新华社区党工委和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在上海影城广场,举行长宁区“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仪式暨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副区长邹龙飞出席并致词。维权周以“促进创业就业,维护妇女权益,迎接世博盛会”为主题,围绕促进女性劳动创业就业,开展政策咨询、专家指导、技能培训、就业招聘等活动,为社区失业女性和困难家庭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
3月5日,长宁区妇联在上海戏剧学院剧院举行“巾帼促发展,文明迎世博”——长宁区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9周年大会。会上,表彰长宁区三八红旗手标兵8名、区三八红旗手167名、区三八红旗集体65个;播放短片《祝福祖国 奉献世博》;以演讲、歌舞表演等形式歌颂长宁女性先进事迹;成立长宁区社区女性文体团队指导员沙龙。市妇联副主席黎荣出席纪念大会并致辞。区委书记、区长卞百平,区政协主席陈建兴等与各界妇女代表900余人参加大会。
4月8日,召开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培训会议,对2008年监测统计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监测统计分析报告。评估报告显示,长宁妇女儿童总体发展呈现出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参照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49项主要目标,至2008年底,全区有41项指标已达标,达标率为83.67%。
5月1日,“参与世博 你我先行”——上海市中外家庭迎世博倒计时一周年主题实践活动在古北新区维也纳广场举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潘世伟、市妇联主席张丽丽等在现场参与修剪广场草坪、清洁儿童活动设施、清扫落叶和垃圾等活动,并慰问世博志愿者。150余户中外家庭参加活动。
5月13日,召开长宁区2009年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同时动员部署居(村)妇代会换届工作。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文贤作动员讲话,副区长陆继业主持会议。区民政局局长部署2009年居(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区妇联主席部署居(村)妇代会换届工作,要求居(村)妇代会换届工作在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全区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领导,街镇民政科长、社区妇联主席,居(村)党支部书记260余人出席会议。
5月28日,以“小手牵大手 文明迎世博”为主题的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咨询游园会在虹桥公园举行。活动由区妇儿工委牵头,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团区委、区托幼办、区青保办、天山路社区(街道)妇联共同承办。区委副书记夏永泰、副区长邹龙飞和12个参办单位的领导参加了活动。活动分为咨询区、活动区、展板区、互动区四大板块,现场接受咨询和服务的家长、儿童共计2000余人次。
6月1日,副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邹龙飞带领区教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妇联等成员单位领导分别走访了新虹桥小学、长宁区实验小学和新光中学,参加有关学校举办的庆“六一”主题活动,并看望四川地震灾区在长宁就读的小朋友代表,送上节日礼物。
6月18日,区妇联与区财政局联手举办迎世博公务礼仪培训专题讲座,邀请市政府外事办副主任曲蒙主讲公务活动礼仪。区“迎世博600天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班组(集体)40余位负责人参加培训。
6月20日,虹储小区举行“文明和谐迎世博——邻里一家亲”社区文明行动,倡议居民群众“楼道不堆物,响声不扰民,高空不抛物,垃圾不落地,规范行车,文明遛狗”,以文明行为为世博成功做出努力。小区居民自行创作和编排体现“喜迎世博”主题的文艺节目,现场开展世博社区志愿者、世博接待家庭、世博小记者的招募,约200户家庭参与活动。
7月11日,由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邓丽带队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中期抽查评估工作组到长宁区视察家庭教育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国际项目的执行情况。市妇联主席张丽丽、副主席朱鸣,区委副书记夏永泰等出席“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项目长宁试点工作汇报会。副区长邹龙飞汇报长宁区项目试点工作情况,项目专家组成员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桑标教授汇报项目课题研究情况,区教育局、团区委和华阳社区妇联等项目成员单位代表及家长代表做汇报。邓丽一行还参观华阳社区文化中心,了解亲子俱乐部、儿童图书馆、数字影院、暑托班团康活动、“心扉家园”心理指导室等活动情况。
7月21日,区妇联与区法院联合举办第45期“为孩子父母学校”办学活动,邀请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讲解法律法规,市妇女干部学校副教授周美珍作心理讲座。另外,还开庭审理10起离婚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妥善处理婚姻问题,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区妇联执委、妇女干部等60余人参加活动。
8月8日,市妇联主席张丽丽一行专程来到长宁区新泾镇虹康花苑居民区,视察居民区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区委副书记夏永泰、副区长陆继业参加视察。张丽丽向新当选妇代会班子成员提出希望:妇代干部要做好广大妇女姐妹的代言者,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积极反映广大妇女姐妹的呼声和愿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妇代干部要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的宣传员和服务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10月26—27日,区妇联举办2009年妇女干部培训班,新一届居民区妇女干部以及部分社区“两新”组织妇工委专职干部近200人参加学习。区妇联主席作培训动员,市妇女干部学校周美珍副教授作《心理咨询技巧在人际沟通中的运用》专题讲课,区法院法官讲解妇保法专题知识,天山路街道纺大居民区党支部书记胡金英介绍基层党群工作经验。期间,还成立“长宁区居民区女书记联谊会”,区委副书记夏永泰,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文贤出席成立仪式。
10月30—31日,区妇联主席刘琪带领区妇联及社区(街道)、镇妇联干部,赴安徽省蚌埠市妇联开展两地学习交流活动,参观蚌埠市儿童活动中心、经济开发区新新家苑社区等地,了解当地开展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及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等有关情况,与蚌埠市妇联领导开展座谈交流。
年内,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区卫生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及各街道(镇)妇儿工委继续开展生活困难妇女妇科病、乳腺病免费筛查实事项目,共有5263名生活困难妇女接受妇科病、乳腺病免费筛查。
12月22日,区妇儿工委、区妇联召开区迎世博保稳定促和谐工作会议暨2009年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夏永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及市妇联维权维稳工作会议精神,通报长宁区世博安保工作相关情况,并就妇联组织开展维权维稳工作作总结部署。新华路街道妇联汇报推进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工作情况,程桥二村居民区妇代会介绍发挥妇女维权预警员作用有效参与社区维稳工作的做法,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作“深入贯彻《妇保法实施办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交流发言。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和区民政局等8家单位联合签署《长宁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