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长宁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长宁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2日


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为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长宁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 讨论稿)

黄庆伟


同志们:

我代表第十一届上海市长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一届区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王岚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新时代新阶段长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也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推动长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长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对表对标,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纪委常委会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完善首学领学促学制度,把学习党中央大政方针、市委决策部署、区委工作要求和纪法制度规定作为常委会第一议题,开展专题学习2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推进。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课题调研,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精心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报刊主题展,组织参观红色场馆、举办专题辅导报告、读书班等学习活动11次,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清单,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听民意、查实情、解难题。三是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实施《关于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统筹安排政治监督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毫不松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的工作方案》,以强化监督助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清底式“回头看”,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地区办等部门成立3个区委巡回督导组,深入基层开展巡回督导69次。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成居村“两委”换届任职资格审查2665人次,“两代表一委员”换届任职资格审查1504人次。2021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现场监督、重点检查等不同方式,推动和督促有关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两张网”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受理检举控告件418件,处置问题线索247件,党纪政务立案86件,同比上升62.3%,自办案件47件,其中处级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采取留置措施11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五部原经理王浩飞。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了新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站负责人金兰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知难而进的勇气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向司法机关移送行贿人2名。二是助推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全区政法干部作廉政形势报告。协助区委制定《长宁区关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重点线索办理的工作方案》,建立区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区纪委监委和相关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制定《长宁区纪委监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办法》,建立完善两次研判机制、线索归口机制、分层办理机制和及时沟通机制,对在教育整顿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优先办、重点办、加力办。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等要求,查办有关问题线索42件,立案5件,接受主动投案3人。三是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注重提升以案促改效能,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监管。坚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印发警示教育读本、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举办廉政教育讲座等形式,努力做到统筹兼顾除恶务本和树德务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指导和推动各街镇建成10个廉洁文化阵地和数个各具特色的微阵地,形成长宁区廉洁文化地图,“1+10+N”廉政教育阵地基本建成。四是强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强化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联动协作。制定《关于规范长宁区纪检监察系统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督办的工作办法》等制度规范,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规定,在留置专区实行24小时驻点值班制度,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三)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保持政治定力,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一是坚持全面从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召开全区党政负责同志会议,传达全市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典型案例,重申党纪政纪要求。把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纳入区委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项目,坚持一年两查。在重要年节假期向全区下发纠治“四风”工作提示,严明纪律要求。对饭店、酒店、超市和专卖店等开展明察暗访,对公车行驶轨迹开展重点抽查,更加精准挖掘问题线索。二是坚持一严到底,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老问题,重点防范“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新问题,坚决防止“旧病”复发和新型变异。2021年,查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线索1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起3人,查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完善定期委托拍卖礼品礼金机制,对收交的各类礼品进行统一拍卖,拍卖所得上缴国库,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加大纠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力度。开展“我为群众解难题”专项监督工作,对民心工程、民生实事开展监督检查,助推职能部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加大督办、直办、提办力度。10个街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全部实现专职专干,街镇纪检监察组织、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自办案件“去零化”全覆盖。深入开展街镇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质量专项检查,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2021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2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四)坚持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加强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牢牢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巡察有形有效上持续用力。一是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制定《长宁区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工作上下联动的实施办法》,推动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责任落实,把抓好中央巡视上海、市委巡视长宁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深化巡察工作贯通起来一体推进。按时办结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4件问题线索,从严监督执纪。聚焦市委巡视长宁反馈意见,监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指导督导上海向各区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制定16项措施逐条整改落实,同步抓好市委巡视办指导督导长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主动对标党中央和市委要求,自觉把巡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压实各级党组织抓落实的主体责任,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效,为长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开展十五、十六轮对9家处级部门党组织的常规巡察,高质量完成十届区委巡察“收官战”。全面系统总结十届区委巡察工作,研究起草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三是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区委书记“点人点事”机制,发送《巡察整改建议》3份、《巡察工作建议函》5份,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建立监管机制4项、举措16项,约谈批评4名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协助和督促有关被巡察党组织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5项,制定整改措施632项。向纪检监察组织移交问题线索9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成4个检查评估组,开展十届区委巡察整改评估重点检查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着力强化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落实“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两张清单”,提出22个方面136条具体标准。牢牢抓住巡察工作重点环节,编制《长宁区巡察工作实务手册》《长宁区巡察制度规范指导手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33项,进一步补齐短板、细化规范,确保巡察工作全流程规范运行。

(五)坚持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进一步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一是进一步推动知责明责清单化。协助区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问题、责任、项目”三张清单的工作方案,以清单化、项目化的方式推动各个责任主体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区局处两级班子成员查找问题和短板313个,明确重点项目495个,有效推动班子成员把管人与管事、管队伍与管业务结合起来,有效防止“一岗双责”虚化空转。二是进一步推动履责督责具体化。制定实施《关于长宁区纪检监察机构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与处级部门“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27人次,推动处级部门党组织“一把手”更好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工作、专项督查,以常态长效监督推动责任落地落实。在“清风长宁”公众号上开设《党委(党组)书记谈“四责协同”》专栏,16位处级部门党组织“一把手”交流经验做法。三是进一步推动考责问责精准化。年底选取10家处级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情况向区委常委会进行专题述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2021年,对12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六)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以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高监督治理效能。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着力把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有效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巩固脱贫成果专项督查,联合区合作交流办等部门,远赴云南省红河州,对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联合区委组织部,深入开展“一人多证”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深入排查违规持有、使用多个身份证等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不同领域,聚焦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发挥“前哨”“探头”作用。二是聚焦贯通融合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监督工作日常提示机制,每季度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陆续下发15份监督工作提示,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制定实施《长宁区纪委监委规范有效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专项监督工作的规范性要求。探索“室组”联动监督和“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模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合力。三是聚焦担当作为提高监督工作质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着力抓好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文件的贯彻落实,对不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制发采信通知书,对受处分干部开展跟踪回访,鼓励干部轻装上阵、积极作为。2021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9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2.6%、17.3%、2.2%、7.9%,做到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七)坚持突出政治引领,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区纪委常委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按规则、按集体意志办事,在理论学习、遵纪守法、担当作为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换届工作,向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交十届区纪委五年工作报告,完成十一届区纪委委员、区纪委常委等选举工作。新一届区纪委监委班子重温入党誓词,召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专题座谈会,坚决把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二是抓好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依托“清风长宁大讲堂”“纪言法语微课堂”,集中学习中央纪委课件,开展笔录制作、审计监督等8次实训。制定《长宁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干代训工作办法(试行)》,组织3名街镇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审理、监督检查岗位以干代训。开展上级调训24批75人次、以干代训9人次,联合区委党校举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坚持按需施教、因材施教,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三是抓好自我监督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区监委以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为主题,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并按照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5方面10项工作的措施清单,开展“两大风险”自查自纠工作,紧盯查摆出的9个问题,落实5项具体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我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1+10”制度体系,坚决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健全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重要会议、参与信访接待,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中开展工作、行使职责。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长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进展,政治引领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与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比,长宁纪检监察工作还有一些差距。比如,对新阶段腐败和作风问题新表现新特征的认识和把握有待进一步深化;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把反腐败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系统思维、系统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推动责任全链条落实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执纪执法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新一届区委开局起步之年,是长宁在新起点上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关键之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为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区委工作要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要在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中保持政治定力。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坚定的政治立场、最牢固的政治信念、最重要的实践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锤炼政治品格,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做深做实政治监督中坚守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市委有关工作部署,紧扣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制定监督保障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在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中积极创新实践。依托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更充分地运用政治生态分析指标体系调研成果,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更好结合起来,推动政治生态分析可量化,为各级党组织全面精准把握政治生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供有力支撑。

(二)持续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强大力量常在,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上下更大功夫。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反腐败斗争首先从政治上看,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辨别力,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严惩“影子股东”“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等隐性腐败和利用新业态搞新型腐败问题。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不断巩固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的成果。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探索建立惩戒教育行贿人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切实增强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推动监督、办案、警示、惩戒、整改、治理一体贯通、相互衔接。更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廉情抄告等方式方法,督促问题发生单位把开展以案促改作为基本要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控风险。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增强不想腐的觉悟。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增强典型案例形成的震慑效应。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廉政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结合城区软实力建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1+10+N”廉政教育阵地的作用,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党员干部以良好精神风貌奋进新征程。要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一起抓,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查处问责力度,以重拳惩治不断加压,坚决防止隐形变异、反弹回潮。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探索对“两张网”等大数据平台的运用,紧盯12345热线工单处理考核排名、市民满意率等核心指标加强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能,释放乱作为不行、不作为也不行的明确信号。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行为。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持续增强巡察的政治性、震慑力和推动力。要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人民至上,强化使命担当,更加自觉地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特点,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巡察始终。坚定不移落实“三个聚焦”要求,按照十一届区委巡察五年工作规划,开展3轮常规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促进深化标本兼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抓好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上海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要深入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区委巡察机构要发挥上下联动的基础作用,加强与市委巡视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与其他监督的协调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巡审联动。用好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持续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各个责任主体同向发力、一贯到底。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持续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努力做到全覆盖、真协同、强问责。要筑牢责任落实工作闭环。继续以“责任、问题、项目”三张清单为重要抓手,强化对制定清单的严格把关,对落实清单的过程监督,推动实现“四责协同”机制向基层延伸全覆盖,切实有效补齐“一岗双责”短板。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通过盯责任、保落实,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盯短板、促整改,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要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要求,综合运用监督谈话等不同方式,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上级“一把手”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自觉加强监督,以监督“关键少数”撬动各方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旗帜鲜明树牢鼓励奋发有为、支持担当作为、问责失职无为、惩治腐败行为导向,把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握好“为公”和“谋私”的根本差异,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精准规范实施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又要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以精准问责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六)持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促进监督体系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完善权力监督制度,使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协同协作。要持续强化监督工作合力。切实抓好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和市纪委有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强化区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持续发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平台效能,完善监督工作日常提示、重点问题集体研判、工作成果共享共用等制度机制,推动“四项监督”更加协同。要加强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强化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对接共享,打造“数字监督”“智慧监督”工作平台,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探索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要细化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探索实行定期例会报告工作制度,区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把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助推派驻机构更好发挥作用。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出台,对照上海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长宁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着力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真正做到无缝衔接协作配合。

(七)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要持续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强烈忧患意识,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要深化运用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建立常态长效制度机制。要持续抓好全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纪法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与华东政法大学进行深度合作,开设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系列纪法课程,着力提高执纪执法本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甄选年轻干部、业务骨干到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磨砺锻炼、增长才干。要持续抓好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有关制度规定,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加强对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着力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作用,细化落实好谈心谈话和关心关爱的各项举措,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以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作为进行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组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不断开创长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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