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长宁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长宁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9日

全力推动长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在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长宁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讨论稿)

黄庆伟

同志们:

我代表第十届上海市长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王为人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市纪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新时代新阶段长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区委的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推动长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长宁改革发展提供稳定坚强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常委会专题学习12次,在持续学思践悟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印发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严格对标对表,狠抓落地落实。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作为全市三个选定区之一,组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指标体系课题调研,把调研与重点任务和正在开展的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探索实践、促进工作,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长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

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区纪委坚持围绕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以战时状态抓紧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抓严抓实各项举措。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到街镇暗访督查全覆盖、重要领域实地监督无死角。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防疫一线,全程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全面复工复产、机场外防输入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科学处置疫情防控相关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10余件,既及时推动问题解决,回应群众关切,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推动干部担当负责。中央和市级媒体宣传长宁区纪委做法的相关报道达18次。

以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重大任务有效落实。聚焦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问题解决在一线、整改落实在一线。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配合十一届市委对长宁的巡视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巡视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形成整改清单,着力抓好3个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运用 “四种形态”处置8人,党纪立案4人。履行监督职责,以有力监督推动其他11个方面问题整改落实。

(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从严纠治“四风”不松劲。坚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先后2轮进驻12家处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单位食堂、酒店饭店等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排摸。对顶风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起4人。在治理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组成专项督查组赴云南省红河州,对长宁区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安排和使用、项目落实情况、脱贫帮扶成效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与区合作交流办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运行监管机制、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纪检监察机关联防联督机制以及援滇干部教育管理与履责担当的激励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织密监控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从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强化对基层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7个街镇实现自办案件“去零化”。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按照“六清”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地毯式”梳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线索清仓”“伞网清除”。专项斗争以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2件,立案审查调查10人,留置3人,追责问责1人。

(三)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牢牢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察整改要求等情况,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以“一托二”“巡街带居”的方式,完成2轮对12家部门、单位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23条,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2件。十届区委巡察工作完成14轮对50家处级单位的常规巡察,覆盖率达到74.6%,街镇及下辖185个居民区基层党组织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

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巡察整改挂账销号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上下更大功夫。向7家被巡察单位发出《关于报送巡察未整改问题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限期说明情况。盯住普遍存在、重复发生的问题,定期印发情况通报,制定重点事项工作提示,推动各部门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十届区委巡察工作发现的595个问题,521个完成整改,73个问题在整改期限内(15件问题线索正在办理),1个难点问题正积极推进。

持续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以市委巡视长宁为契机,下借上势、同频共振、协调配合,推动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市区“一盘棋”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制定《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点人点事处理情况机制》,打造区委书记点人点事处理的完整闭环,细化完善区委主要领导点题、分管区领导领题、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纪委监督推动整改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融合贯通,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在日常监督上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列席重要会议、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等方式,在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丰富和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2020年,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主动约谈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08人次,回复廉政意见162人次,提出纪律检查建议4份、监察建议3份,开具廉情抄告10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涉及党员违纪行为和问题线索109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6.1%、18.3%、4.6%、11%,前两种形态占比84.4%,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打造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监督为统领,以作风建设监督为保障,以常态化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为抓手的“1+1+N”监督工作格局,推动“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修订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等10项工作制度,编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汇编(2.0版),推动派驻机构职能优化、协调运转、同向发力。

深入开展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协会、学会向公职人员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督促抓好自查自纠和清退整改工作。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区民防系统强化风险防控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专项整治。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市安委办5·16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印发《关于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强日常监督的工作提示》,列出政府购买服务的“负面清单”,督促各部门规范管理、防控风险。

(五)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在惩治腐败上保持政治定力。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接受信访1915件,举控件265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54件,党纪政务立案53件,严肃查处6起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处置市纪委的督办件和交办件,对2名对象采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5人。会同区法院、区检察院,联合制定《长宁区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善顺畅高效的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量。

在标本兼治上增强综合效应。强化案件查处综合效应,督促案发部门补齐制度短板,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加大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曹立仁案件警示教育片,印发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警戒教育作用,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在“清风长宁”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四史”学习教育等专题宣传,坚守舆论阵地,弘扬正能量。

在审查调查上绷紧安全之弦。坚决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严肃的政治问题、纪律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细,围绕审查调查、“走读式”谈话、留置场所、后勤保障等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市纪委提出的意见建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市纪委制定修订的《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定》等“1+3”制度,有效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和各项措施的使用管理,提升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六)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把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与抓好市委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协助区委修订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加快建立覆盖区、街镇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以项目化的形式把压力传给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做实做细责任落实闭环。组织全区局处两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深入查找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制定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作出履责承诺。局级领导干部带头示范,22人自行选定44个重点责任项目。各处级部门党政班子成员自行选定重点责任项目,抓紧抓好日常监管。针对监督、巡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运用廉情抄告、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具体化、项目化。

抓牢抓紧责任考评工作。召开2020年度处级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专题述责会,选取10位处级部门“一把手”向区委常委会进行述责述廉。通过综合评估、倒扣总分、一票否决等方式,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考核评估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定实施街镇纪检监察组织考核办法,传递监督责任压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实施问责,对3个基层党组织和6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七)紧紧围绕高质量、专业化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清风长宁大讲堂”“纪言法语微课堂”活动10次、主题党日活动32次、专题学习研讨20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党的历史中汲取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托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改革开放40年纪检监察工作大事记”图片展,学习了解纪检监察史,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和不竭动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做好向市纪委和区委请示报告工作。

持续深入推进“三转”。开展街镇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专项工作,推动10个街镇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区纪委监委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开展清理工作,推动职能再聚焦、定位再精准。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组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队伍,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特约监察员监督,严防“灯下黑”。

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力度,全年完成职级晋升19人次。通过建立“一计划三平台”,即长宁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计划(2018-2020)、纪言法语微课堂业务平台、“以考促学”知识测试平台、“以干代训”挂职轮训平台,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区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完成线上知识测试。选送5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业务培训班,选派8名干部参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组相关工作,在斗争一线培养干部。

过去的一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在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必须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灵魂,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紧盯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一严到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自觉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找定位,从市委、区委要求中找发力点,把稳中求进、坚定稳妥统一起来,既在思想上、方向上、态度上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在行动上、方法上、措施上积极稳妥,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要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为担当者担当,推动全区干部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敢为先锋。

长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但是与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长宁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全区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落实“四责协同”机制还不够全面。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监督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还不够。在正风肃纪反腐方面,在克服疫情影响、保持高压态势上有效方法还不多,案件查办的数量、质量、分量有待再提升。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理念思路、履职能力、工作作风上还存在不完全适应的情况。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关键之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更加精准有效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踏上新阶段新征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胸怀“两个大局”,坚持“四个放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长宁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长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灵魂,必须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要坚定不移强化理论武装。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四史”教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树牢理想信念、明辨大局大势、坚定信心决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长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承接上海全面强化“四大功能”、全力打响“四大品牌”、加快发展“五型经济”、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等重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对贯彻落实不务实、不到位的坚决查处纠正。严肃换届纪律,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看动机态度、看程序方法、看行为结果,完善问题线索处理机制、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健全教育回访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对照本市“亲清”政商关系正面和负面清单,推动贯通纪法情理、激励约束并重,为长宁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抓紧抓牢管党治党责任这个“牛鼻子”,持续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管党治党责任是根本的政治责任。要聚焦责任制度的落地见效。扎实推动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落地落实,严格贯彻区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具体化推进、常态化落实,做到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要聚焦补齐“一岗双责”的短板。细化完善责任清单、任务台账、廉情抄告、述职述责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向班子成员传导压力、指明靶向,推动班子成员把管人与管事、管队伍与管业务结合起来,确保“一岗双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单位特别是街镇一级的党组织、纪检组织、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真正把责任担当起来,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下更大力气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要聚焦抓住“问责”这个要害。严格执行本市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妥善精准开展问责,以从严追责倒逼自觉履责,牢牢守住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底线。

(三)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要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新发展阶段开局起步,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重大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咬紧牙关、保持定力,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时刻紧绷安全之弦,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管理。要坚持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深入研究案件暴露的体制机制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汲取教训、查找短板、落实责任、抓好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坚持查办案件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坚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用好用足身边的案例“活教材”,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实现除恶务本与树德务滋统筹兼顾。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强化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新征程要有好风气,能不能在作风上坚持从严,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局。要持续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紧盯电子红包、混用开支、隐蔽吃喝、巧立名目等改头换面、隐形变异新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做到久久为功、驰而不息。要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要毫不妥协、精准施治。注重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找出一般性规律,着力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难、定性难、根治难问题。加大对文山会海、痕迹主义的治理力度,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要持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注重研究分析症结所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管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实现纠“四风”树新风并举。

(五)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责任使命,就是要让人民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公平正义。要紧盯民生实事,强化监督执纪。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以及旧小区改造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监督保障中央、市委和区委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的落实。要紧盯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治理。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做到惩腐打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紧盯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巩固发展街镇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专项工作的成果,聚焦普遍存在、屡禁不止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提级查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更加有效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压力传导。

(六)更加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要求,高质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巡视巡察工作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必须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要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党委(党组)职能责任,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围绕“四个落实”强化巡察监督,重点加强对长宁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的监督,高质量完成十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要坚决抓实巡察整改工作。要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对十届区委巡察工作发现的普遍存在、重复发生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找出症结所在,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的功能。要坚持完善巡察监督联动机制。强化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与宣传、政法、财政、群众、舆论等监督协作配合,深化“巡审联动”工作,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更加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全力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划任务,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要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定》等制度,把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结合起来,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不断强化对公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建立健全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机制,不断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在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上敢于探索创新。要不断做实做深日常监督。围绕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中心工作确定年度监督事项,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精准细致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重点把好换届选举和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妥善用好“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监督“长牙”“带电”。要不断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研究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协调的实施意见,努力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打牢夯实专责监督这个基本盘。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促进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增强基层监督力量。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建设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要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坚决把对党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教育引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强化实践锻炼、业务训练。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养特别是年轻干部培养。认真做好区纪委换届有关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抓好全员培训工作,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施教,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笼子,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100年前中国共产党诞生,这是开天辟地的历史大事变。在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奋进、共命运。今天,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面对新征程新起点新发展的宏伟蓝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奋斗、勇往直前,拿出再出发、从头越的干事志气,提振奋发有为、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奋力书写长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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