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监委优选聘请12名特约监察员
信息来源:长宁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6日
12月16日,长宁区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12名特约监察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庆伟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黄庆伟指出,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凝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引入外部监督的重要方面。希望特约监察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特约监察员的光荣使命,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发挥好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推动区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察权,为推动长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区纪委监委机关要为特约监察员履好职、尽好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为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长宁区监委制定出台了《长宁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对特约监察员的聘任要求、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长宁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岚主持会议。长宁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唐建中宣读《上海市长宁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石开仑、李翔、吴忆忠(女)、邵军、余旭波、郑阳(女)、金亚东、高峰、龚文豪(女)、盛弘(女)、曹慧敏(女)、薛来民等12人被聘请为长宁区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会后,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特约监察员合影留念。之后,特约监察员赴长宁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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