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长宁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2月7日,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专题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庆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各巡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区委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的文件精神,就如何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一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整改监督的工作路径和工作办法不断丰富完善,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成效,区委巡察办牵头制定了《十一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流程指引》,对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做出了规范性指导。
会议强调,各监督责任部门特别是区纪委监委在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中要发挥好全面监督责任。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扛牢政治责任。要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地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范畴,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督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好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二是要进一步推进落实,强化监督责任。相关监督部门要当好专责机关,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四个聚焦”方面的问题整改加强督促,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把关审核,直指差距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全程跟进督办,对整改不力的情形要严肃问责。三是要进一步做实工作举措,把握统筹督促责任。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的同时,要加强指导,帮助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督促处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调;区委巡察组要细化巡察整改检查内容,改进巡察整改监督方式;区委巡察办要完善具体工作机制和相关流程设计,通过程序安排来规范职能落实。